1、第五章 第2.4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及培训。”变更为“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第五章 第3.2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须提供核心设备(可编程电子负载、直流分析仪、高精度可编程电源、功率分析仪、手持式数字示波器、控制器冷却恒温系统、高低温箱、可编程电源、可靠性测试负载和嵌入式系统调试器)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变更为“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须提供核心设备(可编程电子负载、直流分析仪、高精度可编程电源、功率分析仪、综合分析仪、高低温箱、可编程电源和可靠性测试负载)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第五章 第3.4条“投标人或核心设备(可编程电子负载、直流分析仪、高精度可编程电源、功率分析仪、手持式数字示波器、控制器冷却恒温系统、高低温箱、可编程电源、可靠性测试负载和嵌入式系统调试器)制造商在中国境内须具有售后服务及维修能力,……。”变更为“投标人或核心设备(可编程电子负载、直流分析仪、高精度可编程电源、功率分析仪、综合分析仪、高低温箱、可编程电源和可靠性测试负载)制造商在中国境内须具有售后服务及维修能力,……。”
4、第五章 第5.1条“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第七章 第1.1 12)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及培训。”变更为“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6、第七章 第7.1条“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终验收28日后结束。”变更为“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终验收30个日历日后结束。”
7、第七章 第18.2条“质量保证期:项目整体的质量保证期为正式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主要部件的质量保证期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变更为“质量保证期:项目整体的质量保证期为正式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主要部件的质量保证期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第七章 第20.1.1.1条“合同款以合同约定的币种进行支付,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日内提交由卖方所在国银行出具并电开到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的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10%的一份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函(见样本格式),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终验收后45个日历日内有效。买方银行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银行费用由卖方承担。”变更为“合同款以合同约定的币种进行支付,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日内提交由卖方所在国银行出具并电开到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的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10%的一份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函(见样本格式),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终验收后30个日历日内有效。买方银行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银行费用由卖方承担。”
9、第七章 第20.1.2(3)条“最终验收付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买方确认无误后,买方向卖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30%的最终验收款(须按买方账期管理挂账三个月,票据支付比例不低于30%):”变更为“最终验收付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买方确认无误后,买方向卖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40%的最终验收款(须按买方账期管理挂账三个月,票据支付比例不低于30%):”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5-01-22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项目用于车载控制器系统接口测试、白盒验收测试、故障分析等以及汽车各种域控制的可靠性测试。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01-254208070001
招标项目名称:控制器硬件及可靠性测试设备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重庆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控制器硬件测试设备 | 1套 | 具体内容详见“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及培训。 |
2 | 控制器可靠性测试设备 | 1套 | 具体内容详见“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及培训。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国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法人机构或组织须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3.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须提供核心设备(可编程电子负载、直流分析仪、高精度可编程电源、功率分析仪、手持式数字示波器、控制器冷却恒温系统、高低温箱、可编程电源、可靠性测试负载和嵌入式系统调试器)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无线通信测试或时域及频域类测试设备项目 ;制造商业绩可视为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其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须能够充分体现满足本条资格要求的合同签订时间,采购内容,合同签订各方和最终用户名称等内容。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3.4 投标人或核心设备(可编程电子负载、直流分析仪、高精度可编程电源、功率分析仪、手持式数字示波器、控制器冷却恒温系统、高低温箱、可编程电源、可靠性测试负载和嵌入式系统调试器)制造商在中国境内须具有售后服务及维修能力,能提供紧急样件/样机的备用替换,售后服务能做到24小时响应,48小时到达项目现场(须提供售后服务团队人员名单、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备用样件/样机清单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声明》(格式自拟),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存在下列情形:
(1)存在与投标货物或业务相关的未决诉讼和不良履约记录的情况;
(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6 投标人须于投标前在必联网(https://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
3.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无效投诉不得累计超过两次,一年内的无效投诉不得累计超过三次(已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01-1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01-21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
招标文件售价:¥500/$70
其他说明: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免费注册完成后,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购买招标文件。中国通用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tender.com.cn/;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通过其他渠道购买或获取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2-13 09: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9号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方式:023-63055751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人:胡先生、宋女士
联系方式:010-81168417、81168413、13901374553、13911701017
7、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账号(人民币):
账号(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