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舞蹈室、乒乓球室、少先队室改造及装饰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福建华彩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胜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卓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单位进行投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1.2工程建设规模:约50万元;
1.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设计施工图为准(不列入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1.4工期要求:15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项、增项差别)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2.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2.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5只有被邀请到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以收到招标人另发的邀请函为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人自2022 年11 月21 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发布招标公告。
3.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222年11 月21 日起至2022 年11月30 日止,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法定假日除外),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固定价随机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玖仟玖佰元整(¥99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周内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12月1日9:30时
6.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发布公示。
9.公告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
电话:13607543463 ;
联系人:林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859805455;
联系人:张先生。
材料名称 | 品牌范围 | 控制价取定品牌 | 备注 |
配电箱 | 马控、亿科、联创 | 亿科 | |
灯具 | 永利达、欧普、欧司朗 | 永利达 | |
名称 | 品牌 | 单价 | 备注 |
编码 | 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计算规则 | 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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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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