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辛可0314-2051660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宇189314109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取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 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发行人: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 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以各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和批复为准。
2.3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最终以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和批复为准。
2.4 发行利率要求:不高于正式发行前最近三个月同等期限、相同评级的同类产品平均发行利率。
2.5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6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2.7 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主承销商的确定方式:
评标委员会提交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个。
中标人数量:1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10 服务范围和内容:
中标人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牵头制定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本次发行工作,负责为发行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顾问策划、主管机关协调、方案设计和销售兑付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0.1 承担主承销商的法定职责,在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为发行人设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整体方案。
2.10.2 对发行人公司债券注册与发行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发行工作方案,推荐有关中介机构,组织并主持召开发行人、中标人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发行人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2.10.3 制作、编制公司债券发行所必须的申请材料(法律规定应由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制作的申报材料除外);
2.10.4将公司债券发行申报材料上报有关审批机构,并与上述机构进行沟通,以取得公司债券发行所需的各项批准文件;
2.10.5发行销售、募款结算、发行总结及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的付息、兑付工作及年度信息披露等工作;
2.10.6 提供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一致同意,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金融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4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本次投标最多可由2家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
3.5 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受过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券业务方面相关自律处分的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说明。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确认参加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23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方式:在承德市双桥区嘉和广场A座805室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报名资料: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件不全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提交;递交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嘉和广场A座805室。
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区冠峰路国控大厦9楼
联 系 人:辛可
电 话:0314-2051660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嘉和广场A座805室
联 系 人:张宇
电 话:1893141091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 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发行人: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 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以各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和批复为准。
2.3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最终以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和批复为准。
2.4 发行利率要求:不高于正式发行前最近三个月同等期限、相同评级的同类产品平均发行利率。
2.5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6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2.7 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主承销商的确定方式:
评标委员会提交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个。
中标人数量:1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10 服务范围和内容:
中标人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牵头制定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本次发行工作,负责为发行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顾问策划、主管机关协调、方案设计和销售兑付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0.1 承担主承销商的法定职责,在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为发行人设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整体方案。
2.10.2 对发行人公司债券注册与发行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发行工作方案,推荐有关中介机构,组织并主持召开发行人、中标人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发行人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2.10.3 制作、编制公司债券发行所必须的申请材料(法律规定应由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制作的申报材料除外);
2.10.4将公司债券发行申报材料上报有关审批机构,并与上述机构进行沟通,以取得公司债券发行所需的各项批准文件;
2.10.5发行销售、募款结算、发行总结及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的付息、兑付工作及年度信息披露等工作;
2.10.6 提供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一致同意,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金融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4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本次投标最多可由2家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
3.5 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受过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券业务方面相关自律处分的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说明。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确认参加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23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方式:在承德市双桥区嘉和广场A座805室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报名资料: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件不全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提交;递交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嘉和广场A座805室。
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区冠峰路国控大厦9楼
联 系 人:辛可
电 话:0314-2051660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嘉和广场A座805室
联 系 人:张宇
电 话:189314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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