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土建施工-TJ02标段碎石5-10,碎石10-20询比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143.9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土建施工 - TJ02标段碎石5-10,碎石10-20询比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因施工需要,需采购碎石5-10mm约5000吨、10-20mm约8000吨,预估价格143.962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材料)。代理商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则每个生产厂家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小于300万元。
2、业绩要求:
(1)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碎石包件单个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1 个(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或总量应明晰可辨);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或不处于取消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
(2)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记录(可现场查验)。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6、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7、其他:
(1)投标人须邮寄满足招标参数要求的样品至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改扩建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 TJ02 标项目经理部并封存,中标单位须保证实际供应产品与样品一致。
(2)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后在运输过程中的船舶、车辆上安装GPS定位设备供招标人查验所供材料是否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矿源,并且配合询标人做好材料溯源钉钉打卡工作,此项承诺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5-06 14:50至2024-05-10 14:00。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05-09 09:00。采购人将于2024-05-10 09: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0 14:00;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改扩建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 TJ02标项目经理部(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欢乐路7号浙江交工项目部,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758093360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5-10 14:00。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zjjtgc.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土建施工 - TJ02标段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前沙村欢乐路7号浙江交工项目部
联系人:陈钿炯
电话:18758093360
电子邮箱:2463878306@qq.com
2、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浙江交工大桥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6号楼八楼/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6号楼六楼
电 话: 0571-87669555/ 0571-8766956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6758
采购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土建施工 - TJ02标段(单位公章)
日 期:2024-05-06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土建施工 - TJ02标段碎石5-10,碎石10-20询比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因施工需要,需采购碎石5-10mm约5000吨、10-20mm约8000吨,预估价格143.962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材料)。代理商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则每个生产厂家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小于300万元。
2、业绩要求:
(1)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碎石包件单个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1 个(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或总量应明晰可辨);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或不处于取消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
(2)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记录(可现场查验)。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6、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7、其他:
(1)投标人须邮寄满足招标参数要求的样品至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改扩建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 TJ02 标项目经理部并封存,中标单位须保证实际供应产品与样品一致。
(2)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后在运输过程中的船舶、车辆上安装GPS定位设备供招标人查验所供材料是否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矿源,并且配合询标人做好材料溯源钉钉打卡工作,此项承诺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5-06 14:50至2024-05-10 14:00。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05-09 09:00。采购人将于2024-05-10 09: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0 14:00;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改扩建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 TJ02标项目经理部(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欢乐路7号浙江交工项目部,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758093360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5-10 14:00。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zjjtgc.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土建施工 - TJ02标段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前沙村欢乐路7号浙江交工项目部
联系人:陈钿炯
电话:18758093360
电子邮箱:2463878306@qq.com
2、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浙江交工大桥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6号楼八楼/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6号楼六楼
电 话: 0571-87669555/ 0571-8766956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6758
采购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土建施工 - TJ02标段(单位公章)
日 期: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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