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伊宁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9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40xzjP85
项目名称:伊宁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5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宁县自然资源局伊宁县2022年至2023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伊宁县自然保护区、县域内河流确权登记及数据库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须是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4)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7日至2022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9层
方式:现场来人或邮箱获取(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将以上资料发至421480190@qq.com)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九楼唱标厅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九楼唱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伊宁县
联系方式:0999-4022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九楼
联系方式:18699906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绪
电 话:18699906566
附件下载: 伊宁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确权登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伊宁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确权登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 |||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服务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期限 | 履约地点 | 备注 |
大写:小写: |
序号 | 名称 | 报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总价: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条款号 | 内 容 | |
1.1 | 采购人: 伊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伊宁县 电 话: 0999-4022830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九楼 业务联系人: 韩绪 电话:18699906566 传真:0999-8039929 | |
1.3.4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
2.2 | 项目预算金额:350万元;高限价350万元 | |
8.1 | 如投标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 包 | |
12 | 保证金形式:R保函 ☑电汇 □支票保证金数额:伍万元(按照各分包控制金额2%以内的整数计算)保证金收款人:开户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开户银行: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812010312010136147390行 号:402898000017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2MA786EFJ99 | |
13.1 | 投标有效期:60 日历日 | |
14.1 |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2 份(正本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包含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2张光盘)。 |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16日 16:30 | |
18.1 |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6日 16:30开标地点: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九楼 | |
23.2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
27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1名 | |
27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是 | |
31.1 |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形式: /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 日历日 | |
32 | 中标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33.1 |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 |
33.2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2. 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保机构:/ | |
34.3 |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 13309991300 | |
36.3 | 接收部门: 伊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13309991300 通讯地址: 伊宁县 |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
1 | 投标人提供 有效书面 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 | |
2 | 提供投标人的最近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 |
3 | 资格审查:开标时,供应商应在密封的投标文件之外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2021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以备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 |
4 | 付款方式: 合同另行约定 | |
5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0日,若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可顺延。 |
投标人名称 | 审查项目 | 结论 | |||||
投标人名称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 营业执照等证明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 社保缴纳记录 |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要求 | |
一、伊犁州直自然保护地名录 | ||||||||
序号 | 类型 | 自然保护地名称 | 管理机构 | 批准面积(公顷) | 管理级别 | 所在县市 | 登记级别 | 登记年度 |
1 | ||||||||
2 | ||||||||
3 |
二、伊犁州直河流名录 | ||||||
序号 | 以前的上报的河流 | 河源 | 河口 | 河流长度(km) | 流域面积(km2) | 流经 |
1 | ||||||
2 | ||||||
3 | ||||||
4 |
序号 | 评分内容 | 标准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10分 |
2 | 商务部分 | 48分 |
3 | 技术部分 | 42分 |
序号 | 报价项 | 分项说明 |
1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全部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
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内容 | 标准分 |
1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人任职资格应具备测绘专业职称,属中级职称的不得分,属高级职称的得3分,同时有测绘师资格证书再加2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负责人职称证、测绘师资格证、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5 |
2 | 技术人员规模及水平 | 技术人员中具备测绘初级职称的,6人(含)以下不得分,每增加1人,得0.5分,最高得3分。技术人员中具备测绘中级职称的,每1人得1分,最高得10分。技术人员中具备测绘高级职称的,每1人得2分,最高得4分。(高一级职称人员可代替低级职称人员,但低级职称人员不得代替高一级职称人员。须提供技术人员职称证、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17 |
3 | 涉密保障 | 拥有涉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每1人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涉密人员培训证书证、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3 |
4 | 公司业绩 | 须为调查确权类项目,包括: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第三次国土调查、农村宅基地确权、土地清查整治、水利确权、林草确权、承包经营权确权等,每1项得1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项目签订的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6 |
5 | 软硬件配置 | 配置的常规外业测量仪器(全站仪或RTK)数量每1台得0.5分,最高得2分。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类)每套得1分,最高得5分。(地理信息系统软件须提供购置发票、常规外业测量仪器须提供检定证书) | 7 |
6 | 行业服务及延伸服务 | 有新疆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资信评价证书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有土记登记代理资质的证书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 10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内容 | 标准分 |
1 | 组织机构 | 针对项目全过程组织,有明确的项目组织机构,且机构完善、健全。 | 5 |
2 | 岗位职责 |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齐全,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合理可行。 | 5 |
3 | 技术实施方案 | 技术方案中技术依据正确,技术路线先进,技术流程科学合理,工作流程各环节阐述清楚,内容完整,科学合理。 | 15 |
4 | 质量及保障措施 | 质量控制思路清晰,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确保工程质量的保障措施,措施办法可行等。 | 5 |
5 | 工期及保障措施 | 总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阶段工期划分合理,计划切实可行,并有可行的工期保障措施。 | 2 |
6 | 安全及保障措施 | 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成果保密保证措施,保密制度健全,保密措施得力。 | 6 |
7 | 售后服务保障 | 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可行性高,服务承诺可信;保障措施具体、充分、切实可行。 | 4 |
一、商务符合性审查表 | ||||
审查事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
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 | 本项目要求 | |||
中小企业投标要求(1.3.5) | 本项目适用或不适用 | |||
联合体投标规定(1.4) | 本项目接受或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的关联性(1.5) | 在同一标包内,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 |||
未参与其他服务(1.6) | 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
未发现影响采购人决策行为(1.7) |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 |||
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求(8.1) | 投标人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 | |||
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11.4) |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
投标保证金(12.1)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13.1) |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日内 | |||
接受价格的算术修正(20.3)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修正。 | |||
未发现串通投标(22.2) | 未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 |||
报价说明可以接受(22.2) |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投标人能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2.2)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