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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10亿Nm3/年焦炉煤气分质深度利用项目EPC工程澄清答疑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at5004380334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373591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10亿Nm3/年焦炉煤气分质深度利用项目EPC工程澄清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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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就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10亿Nm3/年焦炉煤气分质深度利用项目EPC工程”(项目编号:23AT50043803342中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进行回复和澄清,具体如下:

1、问:关于招标文件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1.3条的问题

原文如下:14.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算方法:          其他价格方式:最终结算以竣工图纸、发包方签证实际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乘以综合单价的方式结算。结算方式:∑经审定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工程变更费用。

投标人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所示,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因此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价应等于合同签约价。2.根据住建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14.1.3条描述,本工程合同范围内也不存在双方约定的某部分将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因此以上结算方式:∑经审定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工程变更费用不适用。

投标人建议招标文件原文修改为:14.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算方法: 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价=合同签约价。其他价格方式:发包人变更部分最终结算以竣工图纸、发包方签证实际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乘以综合单价的方式结算。结算方式:发包人变更结算价=∑经审定的变更工程量*综合单价。

答复:合同约定工程的某部分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的适用于专用合同条件中14.1.3条款,未约定的部分不适用。

2、问:“投标须知前附表”的“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458个日历日(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工程全部竣工具备试运行条件)。请招标方明确:建设方对于本项目的中交时间有没有要求?具体是哪天?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有关EPC总承包技术要求的“2.投标方工程范围”的润滑油(脂)供货。(17)装置装填物及油运、化学清洗:装填物是指性能考核验收前所需要的填充和冲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润滑油(脂)、催化剂、干燥剂、吸附剂、填料、化学品、助剂等以及装填所需的专用工具,首次开车由投标人提供上述装填物,并确保性能考核验收通过前的使用量,已包含在本次合同范围内。其中的“润滑油(脂)”,属“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漏项项目”,此部分费用是由建设方承担,还是由EPC投标方承担?请给予澄清。

答复:由EPC投标方承担。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9                          

项目联系人:工、                

电话:0551-63735918

招标方: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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