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潍坊市】中共潍坊市寒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合同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万元
公告正文
【潍坊市】中共潍坊市寒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合同
  
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项目结果公告
详细信息
中国共产党潍坊市寒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服务购买方)通过 定向委托方式,组织实施了以下项目的购买活动,现就购买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共潍坊市寒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合同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01

项目编号、标包:01

二、购买服务内容:

1、合理设计网页包括网站栏目梳理、页面设计、网站设计和实现等方面的工作。 2、全面梳理整合资源为根本。合理划分频道,展示出更多更好的信息和资源,方便用户及时快速的获取信息。以优化服务方式和拓展服务渠道为手段。 3、使用全市统一的信息发布系统(TRSWCM),依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建立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的信息采集、检索、存储、发布管理机制。

三、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人民币):2.5万元

四、采用定向委托方式的原因:

根据中共潍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的统一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市纪委市监委门户网站管理质量和水平,拟对在市纪委市监委网站群下进行中共潍坊市寒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子网站建设,由山东金三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开发,实行有偿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网站建设服务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五、确认的服务提供方(乙方):

山东金三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文状

联系方式:05367251657

七、其他内容: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网站制作的全过程中给予乙方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 (2)甲方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的图片、信息等基本资料,相关资料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乙方不予承担。 (3)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发的网站现有功能提出意见,乙方应积极配合,使网站功能满足甲方业务工作需要。 (4)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合同签订次日起,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建设的全部相关事宜。 (2)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小范围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对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协商不成的,乙方应按进度完成网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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