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叶城县山区乡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施工)、第三标段(施工)、第四标段(施工)、第五标段(管材)、第六标段(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叶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服务站
招标联系人邓晓军1589404050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倍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红138991691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1
公告正文
叶城县山区乡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施工)、第三标段(施工)、第四标段(施工)、第五标段(管材)、第六标段(监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城县山区乡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已由以叶发改〔2023〕1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唐海军,招标人为叶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叶城县宗朗乡、柯克亚乡、西合休乡
2.项目规模:在西合休乡、柯克亚乡、宗朗乡等山区乡改造及更换管网约48公里,配套阀门井及各类建筑物约130座、减压池4座、沉淀池2座、蓄水池1座、加压泵4台及配套变频控制柜、穿渠穿路约20处。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第一、二、三、四标段(施工):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第五标段(管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管材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且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持有(或采购的钢管生产厂家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提供的饮水工程使用的材料通过了“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或“新华节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近3年有同类的供货产品业绩及相关证件。第六标段(监理):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第一、二、三、四标段(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水利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第五标段(管材):拟派出的负责人负责过相应产品的销售、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作的经历,近3年内负责过同类性质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组织管理业绩。
(3)第六标段(监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满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限制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1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日报》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叶城县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城县山区乡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已由以叶发改〔2023〕1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唐海军,招标人为叶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叶城县宗朗乡、柯克亚乡、西合休乡
2.项目规模:在西合休乡、柯克亚乡、宗朗乡等山区乡改造及更换管网约48公里,配套阀门井及各类建筑物约130座、减压池4座、沉淀池2座、蓄水池1座、加压泵4台及配套变频控制柜、穿渠穿路约20处。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0971001005 | 叶城县山区乡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第五标段(管材) | 150 | 147.25 | 西合休乡(2)村PE管道采购2.987km,管材选用PE100级聚乙烯管,管径在DN63-DN400之间的管材公称压力采用1.0Mpa;管径?DN20?管材公称压力采用1.6Mpa;西合休乡博隆(3)村PE管道采购10.253km,管材选用PE100级聚乙烯管,管径在DN50-DN110之间的管材公称压力采用1.0Mpa;管径?DN20?管材公称压力采用1.6Mpa;宗朗乡PE管道采购18.19km,配水管管材选用PE100级聚乙烯管,管径在DN110-DN200之间的管材公称压力采用0.8Mpa;管径DN90及以下的管材公称压力采用1.0Mpa;管径DN20管材公称压力采用1.6Mpa;柯克亚乡西合甫片区PE管道采购16.571km;管材选用PE100级聚乙烯管,DN160、DN110公称压力为0.8Mpa;DN 75公称压力为1.0Mpa;管径DN20管材公称压力采用1.6Mpa(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E6531003908000971001004 | 叶城县山区乡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第四标段(施工) | 150 | 249.41 | 柯克亚乡西合甫片区更换配水主管道16.57km, 配套阀门井及各类建筑物69座、穿渠穿路5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E6531003908000971001006 | 叶城县山区乡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第六标段(监理) | 150 | 29.0 | 对本项目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含二检) |
E6531003908000971001002 | 叶城县山区乡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第二标段(施工) | 150 | 280.44 | 改造西合休乡博隆(3)村管网10.253km,配套阀门井及各类建筑物17座、50m3沉淀池1座、10m3减压池4座;穿渠穿路2处、穿冲沟钢架桥6座;加压泵4台及配套变频控制柜2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E6531003908000971001003 | 叶城县山区乡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第三标段(施工) | 150 | 189.66 | 宗朗乡4村水厂供水片区更换配水管道18.19km,配套阀门井及各类建筑物28座、150m蓄水池1座、穿渠穿路10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E6531003908000971001001 | 叶城县山区乡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施工) | 150 | 230.26 | 改造西合休乡(2)村管网2.987km,配套阀门井及各类建筑物10座、50m3沉淀池1座、穿渠穿路3处。加压泵4台及配套变频控制柜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第一、二、三、四标段(施工):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第五标段(管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管材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且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持有(或采购的钢管生产厂家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提供的饮水工程使用的材料通过了“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或“新华节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近3年有同类的供货产品业绩及相关证件。第六标段(监理):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第一、二、三、四标段(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水利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第五标段(管材):拟派出的负责人负责过相应产品的销售、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作的经历,近3年内负责过同类性质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组织管理业绩。
(3)第六标段(监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满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限制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1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日报》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叶城县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叶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鑫倍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叶城县团结中路09号路 | 地 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1号楼12层5-8号 |
邮 编: | 844900 | 邮 编: | 844000 |
联 系 人: | 邓晓军 | 联 系 人: | 杨红 |
电 话: | 15894040506 | 电 话: | 13899169116 |
传 真: | 0998-7287305 | 传 真: | 0998-2528009 |
电子邮件: | 359308218@qq.com | 电子邮件: | 265805543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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