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5-JKEHKZ-F1001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
四、项目概况
我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主要包括生鲜成品、半成品和预包装食品等副食品,共计约1740万元。
其中主要采购内容为:肉类(畜肉、禽肉等),年采购量约54万斤,金额约700万元;蔬菜类(蔬菜、豆制品等),年采购量约140万斤,金额约370万元;水产类,包括鲜活、冷冻、干制水产品(海水及淡水鱼、虾、蟹、贝类及其他水产品),年采购量约13万斤,金额约170万元;禽蛋类(鸡蛋、鸭蛋、鹌鹑蛋等),年采购量约16万斤,金额约67万元;调料类(干调、湿调、饮料、杂粮、干菜、干菌类、预包装食品等),水果类,金额约93万元;年采购金额约200万元;奶制品类,包括鲜牛奶、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等),年采购金额约140万元。
序 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副食品 采购项目(第1包) |
肉类 |
1.副食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肉类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能提供肉类来源证明,鲜(冻)畜、禽产品应符合GB2707-2016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应符合GB2733-2015标准,蛋与蛋制品应符合GB2749-2015标准;果蔬类新鲜、无腐烂或污染物,需具备《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2021标准;豆制品应符合GB2712-2014标准。 2.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且为非转基因无公害食品。禁止供应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三无产品。禁止供应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蔬菜及其他制品。禁止供应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禁止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和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禁止供应生产日期超前、超过保质期限(奶及奶制品类不得超过保质期限的2/3)、生虫、酸败、霉变、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3.普通产品及预包装食品要求产品容器(框、箱、袋)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预包装食品包装应符合《预包装食品包装要求》、标签应符合GB7718-2011标准,标签应标示食品名称、规格、产地、制造商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贮藏说明、质量等级、SC认证等。 |
700 |
2025年 2月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2 |
副食品采购项目(第2包) |
蔬菜类、水产类、禽蛋类 |
607 |
2025年 2月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
3 |
副食品采购项目(第3包) |
调料类、水果类、奶制品类 |
433 |
2025年 2月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形式书面反馈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提供书面材料扫描件,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意见建议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部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2.上述意见建议内容均为电子版(PDF格式),供应商将材料发至电子邮箱(15331105406@189.cn)。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按照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意见建议相关材料的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件(不要提交压缩文件),文件名与邮件主题一致,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原件扫描。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331388827。
3.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