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满足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拓址新建工程检测及监测项目功能及要求
二、相关标准:
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
三、技术规格:
 
建设规模:项目总净用地面积约77381.44㎡。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5948.2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4348.75平方米,包含普通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体育馆及训练用房、图书馆、行政用房、美术馆及配套用房、音乐厅及配套用房、画室、琴房、餐厅、学生宿舍和教室宿舍;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为8362.44平方米,包含170个地下停车位以及设备用房等。场地内部东低西高,高差最大为20米。
编制成果文件要求:
(1)技术服务成果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咨询书面材料、满足合同约定的检测成果报告资料等。
(2)中标人应将每次形成的质量检测报告或技术咨询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人三份;中标人需每周向采购人汇报当周质量控制成果,并对不合格的检测项目提出进一步检测和处理建议,每月形成工作月报向采购人汇报控制成果。
(3)中标人确保检测试验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须提供承诺书。
(4)采购人提出检测任务时,中标人必须在 15 天内完成出具检测报告成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试验检验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之日止。
(2)服务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片区。
五、服务标准:
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包含地基基础检测、常规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节能材料及现场检测、水电材料及现场检测、消防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钢结构检测、人防检测、基坑及沉降监测、管网检测、道路工程相关检测项目等除超前钻检测外本项目所有相关检测及监测工作内容,清单中未列明的均须包含。
2、监测和检测质量要求:检测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3、服务要求:
(1)自行提供完成监测工作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等,并承担管理和维护责任;
(2)按监测规范及要求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负完全责任;
(3)在监测过程中发现位移、沉降等变化接近或超过警戒值或其他异常现象及时通知建设单位、采购人及监理单位;
(4)正常情况下当天的监测数据应最迟在监测的第二天提供,当出现异常情况时,供应商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和采购人报告异常值大小与风险的程度,并当天提供监测报告;
(5)采购人对监测报告的认可不代表监测报告准确真实。如监测报告在采购人签字后发现监测结果不准确不真实的,供应商必须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服务过程中及保修期内,中标人应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进行质量检测,由于监测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成交供应商须确保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不能出现质检站对本工程的二次检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质检站检测部分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第十一中学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中标人进场开始项目相关的检测工作,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25%;基础分部验收完毕,中标人完成项目相关的检测工作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15%;主体工程完成,主体分部验收完成,中标人完成项目相关的检测工作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15%;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中标人完成全部检测工作、提交全部检测报告,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25%;项目结算预计达到财政评审金额标准,本项目完成财评结算审核后,经采购人、代建单位确认后,结算价格以财评审定为准,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余款。
2、本项目实行代建制,中标供应商需服从代建单位依据代建合同及有关政策规定的管理。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须考虑本项目的实施费用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自行组织,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1: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拓址新建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清单(待财评审完工程量清单后附上)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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