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故宫古建筑油饰彩画保护修复三期——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沈阳故宫古建筑油饰彩画保护修复三期——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故宫古建筑油饰彩画保护修复三期——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7275
项目名称:沈阳故宫古建筑油饰彩画保护修复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68,494.00
最高限价(元):1,268,494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故宫古建筑油饰彩画保护修复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2.采购范围:工程勘察设计
3.履约期限:合同签署后20个工作日
4.履约地点:沈阳故宫
5.付款方式:(1)中标签署合同后支付合同预付款,即合同价款30%;(2)完成设计交底后支付合同价款50%(支付至合同价款80%);(3)工程完成四方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20%,(即支付至合同100%)    
二、服务内容
对建筑油饰彩画保存状况开展全面、详细的勘察,包括彩画病害类型、分布位置、范围、面积等;绘制建筑。彩画保存现状和病害勘察图,并附有现状及病害照片或数码图像和表述等。根据彩画各类病害类型、病害面积及发展趋势、彩画残损情况,结合彩画的绘制年代和价值,评估彩画保护。现状及病害的危害程度、破坏因素及保存价值,为建筑彩画的保护修复提供依据。通过科学的保护修复措施,确保古建筑现存老彩画在目前条件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使之能够长期保存与展示。范围包括沈阳故宫的文德坊、武功坊、东翼门、西翼门、西所宫门、西所东值房、西所西值房、垂花门、东配殿、迪光殿、迪光殿耳(净)房、东西游廊、保极宫、保极宫北游廊、继思斋、崇谟阁、七间房、南大值房、南小值房、北大值房、北小值房、琉璃门、扮戏房、戏台、嘉荫堂、嘉荫堂东西游廊、文溯阁宫门共27栋建筑的外檐及内檐彩画、大木架地仗油饰。
三、 依据的行业标准及国家规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11 月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 年3 月);
(3)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ICOMOS CHINA ,2015 年;)
(4)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 年)
(5) 《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威尼斯宪章)
(6) 《古代建筑彩画病害与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WW/T/0030-2008)
(7) 《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
(8) 《文物建筑勘察设计文件编制规范》(DB 11/T 1597—2018)
 
四、 成果提交
(1)彩画保护修复工程现状勘察和病害图纸,4份;
(2)彩画保护修复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文件,4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后20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座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yly558@163.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 座4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故宫博物院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171号
联系方式: 024-2484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8楼815
联系方式: 024-31037558
邮箱地址: syly55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300410000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德龙、李明静
电  话: 024-23502406、024-3103755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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