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工业用地)广东特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金额
385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行政区:    麻章区
项目名称:    (工业用地)广东特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    东海岛通港大道以西、纬一路以北
供应面积(公顷):    7.333335 存量面积(公顷):    0.000262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供地方式:    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    50 行业分类: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土地级别:    三级 成交价格(万元):    3850.000000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备注
其他事项 1、拟出让土地建设的项目为一个3.3万吨/年高端特种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该项目达产后,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600万元/亩,产出强度、税收强度不低于东海岛石化产业项目的最低标准(即产出强度530万元/亩,税收强度30万元/亩),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应满足区域要求,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应满足区域要求。 2、拟出让土地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能源政策要求,如达到需要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要求的项目,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出让合同定金。 4、交款时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 5、付款方式:转帐。 6、交地时间:出让价款付清后30天内交付土地。 7、交地条件和方式:达到三通一平交地;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与受让人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8、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并投产。 9、受让方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签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相关产业、环保、能耗、税收等相关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跟踪落实和监管。 10、受让方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或投资额超过总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五之前,不得将土地抵押。 11、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土地使用权人:    广东特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约定容积率:
下限: 0.600 上限: 1.200
约定交地时间:    2024-07-30
约定开工时间:    2025-07-30 约定竣工时间:    2027-07-30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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