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鑫之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甘泉堡经开区水资源特许经营方案编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s-2023-fwzb-0719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之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赫龙飞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甘泉堡经开区水资源特许经营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S-2023-FWZB-0719
项目名称:甘泉堡经开区水资源特许经营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甘泉堡经开区水资源特许经营方案编制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依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1508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要求及行业操作经验,一是开展尽职调查,协助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二是确定项目特许经营者招选方式、项目运作方式、风险分担、交易结构及重要边界条件,完成财务测算;三是完成尽责调查,编制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特许经营合作模式;四是起草特许经营协议,协助政府方与特许经营者完成相应的协议沟通、谈判、签署等工作;五是就项目所涉及的商务、融资、财务等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至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5: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水磨沟区鸿泰路万科大都会9号办公楼5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甘泉堡管委会大楼807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1-3322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之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商业101室D-1-1403
联系方式:18119106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赫龙飞
电 话:18119106300
附件信息:
甘泉堡经开区水资源特许经营方案编制项目0725.docx
125.7K
甘泉堡经开区水资源特许经营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S-2023-FWZB-0719
项目名称:甘泉堡经开区水资源特许经营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甘泉堡经开区水资源特许经营方案编制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依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1508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要求及行业操作经验,一是开展尽职调查,协助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二是确定项目特许经营者招选方式、项目运作方式、风险分担、交易结构及重要边界条件,完成财务测算;三是完成尽责调查,编制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特许经营合作模式;四是起草特许经营协议,协助政府方与特许经营者完成相应的协议沟通、谈判、签署等工作;五是就项目所涉及的商务、融资、财务等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至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5: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水磨沟区鸿泰路万科大都会9号办公楼5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甘泉堡管委会大楼807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1-3322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之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商业101室D-1-1403
联系方式:18119106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赫龙飞
电 话:18119106300
附件信息:
甘泉堡经开区水资源特许经营方案编制项目07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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