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7052022000075
预算金额15.0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明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明0816-231577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绵阳市安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二期)跟踪审计(含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
品目

采购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安县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14日 14:54
评审专家名单 吴红英,许沛琳,刘明
总中标金额 ¥15.055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明
项目联系电话 18188409193
采购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白鹤路2号附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188409193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6栋5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16-2315779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策信建设
附件2 绵阳市安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二期)跟踪审计(含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文件集
附件3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N5107052022000075

二、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二期)跟踪审计(含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二段117号(中央国际广场)1幢A单元15层1号 150,5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绵阳市安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二期)跟踪审计(含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 绵阳市安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二期)跟踪审计(含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义务 1.用现代审计方法对本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施工合同、重要的隐蔽工程、大宗材料和设备釆购、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及洽商费用、索赔费用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实行跟踪审计,及时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提出对应解决措施。 2 2.对建设工程管理情况及造价控制情况定期出具审计报告。 3 3.指定项目负责人对采购人关于服务的书面询问给予书面答复; 4 4.协助采购人进行合同管理,审查工程建设过程中包括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备材料购货合同、分包合同在内的所有因项目产生的合同,协助采购人负责合同的解释,督促合同的执行。 5 5.协助审核、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每月提供计划与实际付款说明,每次最晚审核时间不超过进度款支付申请提交日后的 14 日历天; 6 6.对承包商的施工报价和材料报价进行审核确认; 7 7.审核承包商的工期延长申请及工程量变更的申请,一般最晚审核时间不超过申请提交日后的 7 日历天,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8 8.复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案)中涉及造价??的经济技术?案; 9 9.复核监理单位投资控制计划、工程经济签证、月结算、年度结算等; 10 10.为建设单位调整投资计划、动态控制工程款拨付提供参考意见,并为保证工程节约投资提供合理化建议; 11 11.采购人提出的与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相关的其他任务及指令; 12 (二)造价控制义务 1.造价控制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造价人员的从业资格。 13 2.供应商应确定至少一名造价负责人长期驻场负责履行本合同造价控制义务。 14 3.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与工程造价控制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实施造价控制业务。 15 4.根据采购人要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提供有关的投资预算分析报告供采购人审核; 16 5.协同采购人开展项目材料、设备、工程及其他服务的招投标工作,审查商务标书、协助招标答疑、审核施工合同文件,参加合同的商务谈判等; 17 6.复核施工图预算、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涉及造价方面的经济技术方案、监理单位投资控制计划、工程经济签证以及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的月结算、年度结算等所有经济类文件,为建设单位调整投资计划、动态控制工程款拨付提供参考意见; 18 7.负责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设计阶段推进标准设计、限额设计、进行价值工程分析,结合投资估算控制项目初步设计,审核设计概算,结合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并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19 8.协助采购人与开展本项目相关招投标工作,审查施工合同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基本单价及其他有关文件等工作; 20 9.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编制项目资金计划,处理项目签证、设计变更、进度款审核等;正确进行工程量计算,复核工程付款帐单,按规定进行工程造价款结算; 21 10.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合理进行现场签证;配合采购人进行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处理; 22 11.进行投资偏差分析,为保证工程节约投资提供合理化建议,参与竣工验收,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协助采购人完成审计工作; 23 12.做好项目回访与保修工作,以使项目达到最佳的使用状况,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其他与建设成本控制有关的估价、咨询工作; 24 13.供应商从事本工程造价控制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5 (三)竣工结算审核义务 1.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并编制符合相关要求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26 2.负责报相关部门审批,组织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和审计。 27 (四)成果要求: 1.本项目服务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时满足:成交供应商应对项目进行跟踪审核服务,确保不因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项目投资最终结算价超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相应范围。 28 (五)其他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配置与审核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地在接到采购人通知30分钟内派出拟投入人员参与项目相关问题解决,并提供书面的专业意见。 29 2.在服务期间,如采购人对管理制度有调整和变化的,采购人应提前两周告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当服从和遵守。 30 3.在服务期间,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项目实施地附近设置办公场所。 31 4.参与跟踪审核服务应符合本项目相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 32 5.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 采购包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必须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150,5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红英、许沛琳、刘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第三条之规定的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

联系人:刘运春

联系电话:0816-4368868

联系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东段1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白鹤路2号附1号

联系方式:18188409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6栋502室

联系方式:0816-2315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明

电话:18188409193

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4日


相关附件:
绵阳市安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二期)跟踪审计(含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策信建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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