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景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0000782j00161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宁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志龙1513282123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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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景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M1300000782J00161001001
招标内容:

景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已由景县发展和改革局景发改招标核字【2023】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景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景县城区 3.服务期限:30天 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景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详见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项目专门项目小微企业;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2 00:002024-02-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inde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6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云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景县广川大街356号 地址: 衡水市开发区和平西路1869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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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刘宁

联系人: 王志龙
电话:

0318-4222762

电话: 1513282123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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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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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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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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