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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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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妙西镇楂树坞至妙峰山景区公路工程项目

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渣树坞村

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人民政府

本工程路线全长0.88公里,路基宽度为5.5米,路面宽度为4.5米,全线加铺4cmAC-13C细粒式砼面层+下封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信息公开说明材料已于2021年7月23日在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开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噪声治理措施

1、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在开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操作,防止操作不当产生噪声;

2、在机械运转过程中,机械管理人员定时检查,发现机械运转异常时,查明原因,立即报告并检修;

2、大气污染防治

1.按照标化工地建设的环保要求,对施工场地地面硬化处理、并采取设置施工屏障、洒水抑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内侧设冲洗台等减少扬尘污染的环保措施;

2.扬尘

①在拟建项目施工区域的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2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挡,以防止施工区扬尘对外界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专人负责设施的维护,定期巡查,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及时修复或调换破损、污损的维护设施;

②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等作业时,应当采用洒雾状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同时施工区域设置扬尘在线监测设置;

③在工地内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在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做好冲洗、遮蔽、保洁工作,防止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渣土的散落;

④对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和时间做好计划,尽量避开敏感区域行驶,同时须按照事先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路线行驶,施工场地出入口附近50m范围内不能有敏感点;

3.水环境污染防治

1.不设施工营地,三餐也均在拟建址外解决,避免直接排放污染水体,确保附近河网水质不恶化。

2.道路两侧绿地工程需涉及灌排水、施肥施药等保护措施,一般情况下,施肥施药过程不会引起废水的排放,灌水则应根据绿地植物需要,定量定时浇灌,以免浇灌过量引起的排水现象。

3.施工废水

(1)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分离后,沉淀池的底泥与建筑垃圾一同处理,定期清理;

(2)物料堆场应尽量远离沿线水体,并须配以相应的遮盖措施,防止受雨水径流冲刷进入地表水体,产生污染;

(3)生活和作业区分隔设置;

(4)建材(包括废弃建材)、弃渣、生活垃圾的堆放、弃置点必须经地方环保部门的同意,严禁乱堆、乱弃;

(5)施工废水经过三级处理,废水回用于施工过程,泥渣外运。泥水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防止施工废水直接漫流至周边河流;

(6)本工程采用钻孔桩机械作业法。钻孔桩在围堰内进行施工时,钻孔过程产生的废弃物,经沉淀后排放,不得随意堆放。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将施工废渣、废油、废水等弃入水体。同时,桥梁施工作业完毕后,要清理施工现场,以防施工废料等随雨水进入河中。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渣土

(1)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至用土单位指定地点作妥善处理;

(2)工程场地不得混合处置工程渣土和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在处置工程渣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入场的工程渣土及时平整,保持环境整洁;

(3)工程渣土专用、临时处置场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遮挡围墙,出入口5米范围内的道路应当实施硬化,设置防止扬尘、防止污水外溢等设施;

(4)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并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日报表》;

2.建筑垃圾纳入路桥区建筑垃圾回收系统进行处理;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需纳入环卫部门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

1.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

2..做好沿线绿化带的绿化工作,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

3..加强道路车辆的检查,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

2、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采取低噪声路面,限制车速等措施

3、水体污染防治

1.加强桥梁的防护栏强度;

2.设警示标志;

3.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4.建议该项目营运管理部门编制有关本路段危险化学品输风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资金预案,配备必要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包括通讯器、防护和处理置材(包括通讯器、防护和处理器材,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5.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迅速报警通知有关路政、消防、环保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合理位置设置分类垃圾筒,收集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于道路路面翻修时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加以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建筑垃圾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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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通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亿件汽车零部件和1000件机械零部件项目

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振东路68号1号楼1楼

湖州通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湖州通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亿件汽车零部件和1000件机械零部件项目租用湖州新坐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二车间5040平方米,购置冲床、走心机、数控车床、无心磨床、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亿件汽车零部件、1000件机械零部件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尺寸精度高、耐磨性强、便于装配、成本低、生产率高等特点,项目达成后可新增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年,利税625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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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工艺废水一起经收集后进入污水站处理后纳管至湖州诚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噪声:本项目投产后,车间生产时保持车间基本封闭,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生产噪声再经车间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预计项目四周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3.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289607,2551635传真:0572-2551608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3027374-66226-636-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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