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师范大学便携式光合荧光测定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jc-2023zb1140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任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婷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京师范大学便携式光合荧光测定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3ZB1140)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师范大学便携式光合荧光测定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3ZB114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南京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南京师范大学便携式光合荧光测定系统采购,预算:75万元,最高限价:7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注:若为进口免税产品,则报价含进口代理费,即报价=免税美元价*(美元汇率+0.18),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采购需求:采购便携式光合荧光测定系统1套,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等。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90日。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的进口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11月30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1)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2)线上获取:①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025-58835827-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文本制作费: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信息如下:
①支付宝(二维码详见报名平台附件)
②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17420900008
开户行:平安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注:供应商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现场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①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②本项目需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需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招标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师范大学。
九、联系方式
名 称:南京师范大学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25-85891187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联系人:高婷
电话:025-58835827-801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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