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朱塘社区疏导点东侧围墙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金额
19.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yjk-20211202号
预算金额19.8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缪晓庆0514-8798224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05
公告正文
朱塘社区疏导点东侧围墙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朱塘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朱塘社区疏导点东侧围墙新建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项目概况:

朱塘社区疏导点东侧围墙新建工程(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月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YJK-20211202号

项目名称:朱塘社区疏导点东侧围墙新建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价198553.6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2669.31元。超过招标控制价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9月-2021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供应商提供2021年9月-2021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 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手项目证明。(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9月至2021年11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21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磋商文件“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498317155@qq.com,联系电话:0514-87982240),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月3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接受现场投标和邮寄投标。

邮寄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缪晓庆 0514-87982240

邮寄件必须密封且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15点00分)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超期送达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

3、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二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4、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5、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需进行其他活动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与工作人员联系。

7、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8、本项目在“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

9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10、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朱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址: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平山北路东侧 

项目联系人:郭云宝

电   话:13852408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项目联系人:缪晓庆

电   话:0514-8798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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