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8022211090001
预算金额6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0517-8379666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3208022211090001 发布时间:2023-03-09 截止时间:2023-03-28 00:00:00
采购商:
经开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经开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已由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淮管(发改)审发[202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经开区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经开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逸景园、亿鑫花园、佳兴南苑三个小区。
2.1.2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包括小区排水防涝改造、屋面漏水维修,单元门除锈刷漆,户外活动广场改造、雨污分流改造,道路维修、建筑立面外墙粉刷,楼道内墙粉刷,绿化改造,增设停车位,安设路灯、监控,新增无障碍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公益宣传提升等。
2.1.3合同估算价:6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7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 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20日(其中亿鑫花苑、逸景园2023年7月30日前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
2.1.5 其他:质量要求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含),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5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证明材料:
(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2)合同;
(3)竣工验收证明。
备注:
1、以上三类标准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3、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的性质与金额的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合同载明的为准,如未反映的或不一致的,需提供招标人盖章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材料。
4、境外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5、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的,不予认可。
R 自2021-04-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 2022-04-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2023-01-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评标时评委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0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1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03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年 03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
4.3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03 月
29 日
09 时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ua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果路6号
邮 编:223300 邮 编:223300
联 系 人: 韩先生 联 系 人:吴女士 夏先生
电 话: 0517-83716195 电 话:0517-8379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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