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lh230236-01zg
预算金额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储浩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元辉151051499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1
公告正文
编号: ALH230236-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合区博物馆装修及展陈一期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六合区博物馆装修及展陈一期项目(六发改备[2023]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六合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展厅布展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新城市民广场
        2.1.2 工程规模: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展厅布展,展陈区域共三层面积约4600平方米,其中一层六合历史文化展厅面积约1625平方米、二层“四乡”文化展厅面积约1740平方米、三层六合非遗展厅面积约1193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5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39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9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03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0月09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六合区博物馆装修及展陈一期项目展厅布展工程总承包,建设内容为展厅布展,展陈区域共三层面积约4600平方米,其中一层六合历史文化展厅面积约1625平方米、二层“四乡”文化展厅面积约1740平方米、三层六合非遗展厅面积约1193平方米。工程承包范围: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BIM漫游相关服务及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深化、优化设计等】、材料设备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物资材料等采购、安装、运输、装卸、保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工程内容:(1)设计内容:展陈区域的基础装修设计(不含暖通、安防智能化、消防设计,与展陈相关设计除外,但须配合第三方设计单位设计)、陈列布展设计、专业灯光设计、多媒体系统工程设计等。以上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BIM漫游相关服务、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布展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设计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同时须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批复,配合完成各项报批报建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调整、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如展陈设计不符合博物馆开馆要求,应及时调整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2)物资采购内容包含:包含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竣工验收、移交、质保期的维保等所有涉及的内容。
(3)施工内容包含:展陈区域的基础装修(不含暖通、安防智能化、消防,与展陈相关施工除外,但须配合公区装修单位施工)、陈列布展(文物、展品等陈列)、专业灯光、多媒体系统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包括移交前所有设施的维护、维修,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为准。如展陈施工不符合博物馆开馆要求,应及时整改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4、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1、注册建筑师一级;
2、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3、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4、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07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展陈工程(展陈或陈列或布展)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07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展陈工程(展陈或陈列或布展)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07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展陈工程(展陈或陈列或布展)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时间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注: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07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展陈工程(展陈或陈列或布展)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07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展陈工程(展陈或陈列或布展)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07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展陈工程(展陈或陈列或布展)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时间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3年01月至2023年06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4.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4.3、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外,其他部分只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4.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4.8、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1月至2023年06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4.10、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1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1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13、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2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1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具备时代性与前沿性,体现行业的特点;设计定位准确,整体创意新颖且与主题紧密结合。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2设计说明(2):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3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空间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契合展馆主题及功能需求,利用现有建筑空间特征,有所创新;展陈流线顺畅,避免出现人流交叉现象,考虑不同受众需求,确保人性化、分流设计。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4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整体空间效果设计要达到国际化水平,展示主题鲜明、展示手法新颖独特,富有创意。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5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深化展陈文本,策划展示主题,让观众通俗易懂,内容详实,符合主题且满足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6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设计上要因地制宜、突出展览特色,反映行业特点、功能性空间具有行业特色、布局合理,立面设计遵循审美性、合理性原则,同时具备多种材料组合,能够体现时代性与未来感,设计内容包含各展厅里面设计。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7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8绿色设计和装配化: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9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0设计深度(2):街区通过艺术装置、多媒体形式等手段多样化展;通过运用声、光、电、影、仿真和影视合成、计算机演示等高科技展览手法,使展示内容全面、生动、富有感染力,视觉设计效果国际、现代化,同步具有引导性功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2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总体概述:总体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
(2)造价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满分1分)
注:1、上述评分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2、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1月至2023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且该项不得分。3、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9-01 09:0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具体定标标准如下:
1)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2)中标候选人财务状况: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指标进行综合考虑。
(中标候选人资产负债率以中标候选人的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提供中标候选人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仅需提供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并且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并且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资产负债率为准)
3)企业奖项: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承担过的布展项目获得过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中的精品奖个数进行综合考虑。【提供业绩合同和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网上获奖发文公示截图或获奖通知等),联合体业绩及分包业绩不予以承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设计负责人获奖: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布展项目获得过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中的精品奖个数进行综合考虑。【提供的业绩合同和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网上获奖发文公示截图或获奖通知等),以上资料须能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并担任主要负责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由担任本次设计任务且有设计资质的成员单位体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设计团队人员组成: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拟派设计团队人员(不包含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艺美术师5名、装饰设计专业1名、文物博物1名、电气专业1名、计算机专业1名、风景园林专业1名)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注: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2、提供上述设计团队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1月至2023年06月)中标候选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中标候选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由担任设计任务且有设计资质的成员单位体现。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 2 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本次项目经理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中标候选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中标候选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答辩采用暗标,本工程采用远程答辩模式。中标候选人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操作手册要求参与答辩活动。操作手册详见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wkd/094002/20220812/5846849c-7e96-4ae9-b516-7809c438ba43.html)
8.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六合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文尚路9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301-305室(江宁开发区)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储浩
联      系     人:陈元辉
        电       话:025-57126673
电              话:15105149905
        传       真:无
传              真:无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efa26d06-170a-46fa-8a79-e82c50c079e2&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711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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