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会同县林城镇棕李村一组便民村道工程
金额
102.1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会财采计2023-600048
预算金额102.1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省会同县建筑工程公司102.17万元
中标联系人许庆新
公告正文
会同县林城镇棕李村一组便民村道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9日
政府采购编号:会财采计2023-600048
采购人(全称):会同县林城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会同县建筑工程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会同县林城镇棕李村一组便民村道工程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会同县林城镇棕李村一组便民村道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会财采计2023-600048
4、委托代理编号:HNYZ-20231073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项目负责人:欧阳剑
7、联系电话:19107454455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21722.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零贰万壹仟柒佰贰拾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采购项目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1
湖南省会同县建筑工程公司
会同县林城镇棕李村一组便民村道工程

详见合同附件
/
1

1021722.00元
1021722.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11月22日    
地点:会同县林城镇棕李村
方式:按合同中约定
四、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县人民政府对该项目在第35次常务会议决定解决林城花园四期周边老百姓道路出行及消防便道的历史遗留问题。本项目工程进度款分三次支付。第一次付款将机械设备进场,挡土墙材料进场。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30%。应支付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玫佰肆拾元整 (¥299940.00元)。第二次付款,将路基平整完毕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40%。应支付人民币参拾玖万玖任玖佰贰拾元整(¥399920.00元)第三次付款,将合同清单内工程量完成进度达100%,验收之前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15%,应支付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任玖佰柒拾元整 (¥149970.00元)。剩余工程款待审计完毕一个月内。甲方应支付审计结果总价的97%。剩余3%为质保金,一年之后支付完毕。(自竣工之起至- 年为质保金时间)
2、超出中标价的工程款按《会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会政办发[2020]5号 ) 文件要求,经财评后在施工时纳入工程进度款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1月22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会同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乙 方:湖南省会同县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李傲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许庆新
电 话:0745-2618006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会同县林城镇改河街73号
地 址:会同县林城镇改河街191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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