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410.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小姐0757-2233064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伦教街道世龙工业区路网工程(一期)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伦教街道世龙工业区路网工程(一期)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伦教街道世龙工业区路网工程(一期)分为四个单项工程建设,分别为:伦教伦桂路西侧(滨江路至南苑西路段)道路工程、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七横路(彩虹路段)道路工程、伦教横五路(辅龙路至纵一路)、伦教仕版彩虹公园建设工程。其中:

1)伦教伦桂路西侧(滨江路至南苑西路段)道路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伦教街道。项目设计起点为滨江西路,用地红线宽度为24米,道路呈北南走向,分东西两幅道路,两幅路中间相隔河涌,其中,西侧右幅道路全长385.010m,宽12米,东侧左幅道路全长393.586m,宽12米。

2)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七横路(彩虹路段)道路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道路呈东西走向,起点接现状仕版彩虹路,终点接规划道路伦桂路西侧(滨江路至南苑西路段),拟建道路设计全长约370m。

3)伦教横五路(辅龙路至纵一路):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伦教街道,西起于辅龙路,向东止于纵一路,道路设计长度407.934米,道路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25 米,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 40km/h,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为新建道路。

4)伦教仕版彩虹公园建设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伦教街道。工程内容主要分为园建部分、公厕部分、绿化部分、安装部分。

2.3 计划工期:

1)伦教伦桂路西侧(滨江路至南苑西路段)道路工程:36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

2)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七横路(彩虹路段)道路工程:24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

(3)伦教横五路(辅龙路至纵一路):27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

(4)伦教仕版彩虹公园建设工程:15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以全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之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 54109809.56最高投标限价 48698828.6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伦教街道世龙工业区路网工程(一期)包括但不限于:

1)伦教伦桂路西侧(滨江路至南苑西路段)道路工程:包括拆除原有旧路面、拆除旧挡土墙改建新挡土墙,新建绿化带、车道、人行道及交通和安装工程等项目的建设内容。

2)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七横路(彩虹路段)道路工程:包括新建绿化带、车道、人行道、交通和安装工程等项目的建设内容。

3)伦教横五路(辅龙路至纵一路):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伦教街道,西起于辅龙路,向东止于纵一路,道路设计长度407.934米,道路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25 米,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 40km/h,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为新建道路。

4)伦教仕版彩虹公园建设工程:公厕部分主要有新建(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绿化部分主要有新建(乔木、灌木、地被)等;安装部分主要有新建(室外给排水部分、卫生间防雷工程、卫生间配电工程、卫生间呼叫报警系统、卫生间给排水工程、园林照明)等;绿化部分主要有新建(乔木、灌木、地被)等;安装部分主要有新建(室外给排水部分、卫生间防雷工程、卫生间配电工程、卫生间呼叫报警系统、卫生间给排水工程、园林照明)等。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办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2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险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3 3 0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3 3 0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编:528300

人:卢先生

话:0757-277277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顺德区顺翔路20号(太昌大厦二楼201室)

编:528300

人:徐小姐

话:0757-22330643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 楼交易执法科

2023年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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