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湖州市生态管理局南浔分局2022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管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XHZ-2022-2004(CG)
项目名称:湖州市生态管理局南浔分局2022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管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3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2022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2年排污许可证核发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2022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6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湖州市民中心3号楼239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3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湖州市民中心3号楼239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投标人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其中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
2、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投标人,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投标人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9、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9.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9.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36987881
质疑联系人:曹颖
质疑联系方式:15336897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赵湾仁皇佳苑103-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05723261
质疑联系人:赵丽娅
质疑联系方式:0572-20518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湖州市生态管理局南浔分局2022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管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docx招标文件--湖州市生态管理局南浔分局2022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管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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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备注 |
1 | 2022年排污许可证核发 | 项 | 1 | 45 | 详见采购需求 |
2 | 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 | 项 | 1 | 28 | 详见采购需求 |
注 | 1.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标项一、标项二不可同时中标。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服务地点 | 由采购人指定 |
验收标准 | 核查成果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 |
付款方式 |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 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成果报告后支付至剩余(按实际发生数结算)款项。 注:若中标投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服务地点 | 由采购人指定 |
验收标准 | 核查成果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 |
付款方式 |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 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成果报告后支付至剩余(按实际发生数结算)款项。 注:若中标投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湖州市生态管理局南浔分局2022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管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2 | 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招标代理服务费:标项一7200元;标项二375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 |
3 | 代理费交纳方式:可以是汇款或转账形式; 收款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 银行账号:800028090000155 |
4 | 答疑与澄清:供货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
5 | 投标文件组成: 1、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仅在出现解密异常情况下使用。 4、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与投标时电子投 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本一式三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6 | 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投标投标人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时,再由投标人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地址为: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赵湾仁皇佳苑103-2),邮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单采用图片形式发送给投标人确认,该回执单仅作为投标人邮寄的包裹送达时间的依据),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 (2)若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 供处理。 |
7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 投标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 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8 |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递交: 1.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授权代表身份证; 4.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 备注: 1、投标人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届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现场核对。 |
9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2年 6 月 23 日 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 |
10 |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 6 月 23 日 14:00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1 | 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12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中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 |
13 |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
14 |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 |
15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正式合同时中标人须同时提供,金额为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的2%,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退还(缴纳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 |
16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 |
17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序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项目方案 | 1.对本项目的总体思路明确,对项目内容认知客观,符合用户实际需求,所涉及的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把握准确的得 8 分,方案不全面或缺少可行性的扣1-2分,扣完为止。 2.根据项目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技术审查服务方案的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对于安排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现场核查工作的措施是否完善等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把握准确的得8分,方案不全面或缺少可行性的扣1-2分,扣完为止。 3.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审核工作的措施方案操作规范,安全严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工作思路清晰的得8分,方案不全面或缺少可行性的扣1-2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各项无方案无措施的不得分。 | 24分 |
2 | 项目保障方案 | 1.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8分),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方案完善,切实可行的,得 6-8 分,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方案欠佳的但基本合理的,得 3-5 分;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 | 8分 |
2 | 项目保障方案 | 因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需要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平台完成,而该平台管理端部署在环保专网上,评委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环保专网部署等办公设备或条件进行评定,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有欠缺的最多得2分。 注:须提供办公设备清单及现场设备照片。 | 3分 |
3 | 工作进度安排 | 根据本项目的工作需求制定进度方案,针对进度安排与采购需求切合性,节点之间细化合理性,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性评分,进度方案科学有效的得6-8分;根据投标人的项目进度方案,针对进度安排与采购需求切合性,节点之间细化合理性,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性评分,进度方案欠佳但基本合理的,得3-5分;根据投标人的项目进度方案,针对进度安排与采购需求切合性,节点之间细化合理性,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性评分,进度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 注:无方案无措施的不得分。 | 8分 |
4 | 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 | 1.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生态环境保护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博士学历的得2分,具有硕士学历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近三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 5分 |
4 | 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 |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持有生态环境保护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每人得2分;持有生态环境保护类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每人得1分;持有生态环境保护类工程师职称证书,每人得0.5分。(本项满分为3分) 注: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近三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 3分 |
5 | 培训方案 | 排污许可证审核管理培训、管理研究指导服务方案:培训方案完善且有针对性,培训内容包含(派发、审核、管理)等培训,有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的得8分,方案不全面或缺少可行性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无方案无措施的不得分。 | 8分 |
6 | 项目质量控制方案 | 针对本项目具有完整的、严格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及质量实施控制方案,方案全面合理的得8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注:无方案无措施的不得分。 | 8分 |
7 | 响应时间 | 接到需求方通知(电话、电传等)后现场响应时间在3小时内的得1分,每减少0.5小时加1分,最高加2分。 | 3分 |
8 | 售后服务承诺 | 1.售后服务优惠承诺(7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周到且优惠幅度大的得5-7分,售后服务不全面或优惠不明显的得0-4分,除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外无其他售后服务承诺的该项不得分。 2.具有支撑项目实施的相关软件或硬件条件的得0-3分,具有支撑本项目实施的单位相关情况说明的得0-3分;本项满分6分。 | 13分 |
9 | 企业业绩 | 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证明其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 1分 |
10 | 合理化建议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对采购人提供的建议与措施,要求合理有效,切实可行,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 6分 |
序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项目方案 | 1.对本项目的总体思路明确,对项目内容认知客观,符合用户实际需求,所涉及的工作(如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典型行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技术审核工作等)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把握准确的得 8 分,方案不全面或缺少可行性的扣1-2分,扣完为止。 2.根据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工作的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对于安排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现场核查工作的措施是否完善等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把握准确的得8分,方案不全面或缺少可行性的扣1-2分,扣完为止。 3.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审核工作的措施方案操作规范,安全严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工作思路清晰的得8分,方案不全面或缺少可行性的扣1-2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各项无方案无措施的不得分。 | 24分 |
2 | 项目保障方案 | 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8分),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方案完善,切实可行的,得 6-8 分,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方案欠佳的但基本合理的,得 3-5 分;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 | 8分 |
2 | 项目保障方案 | 因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需要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平台完成,而该平台管理端部署在环保专网上,评委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环保专网部署等办公设备或条件进行评定,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有欠缺的最多得2分。 注:须提供办公设备清单及现场设备照片。 | 3分 |
3 | 工作进度安排 | 根据本项目的工作需求制定进度方案,针对进度安排与采购需求切合性,节点之间细化合理性,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性评分,进度方案科学有效的得6-8分;根据投标人的项目进度方案,针对进度安排与采购需求切合性,节点之间细化合理性,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性评分,进度方案欠佳但基本合理的,得3-5分;根据投标人的项目进度方案,针对进度安排与采购需求切合性,节点之间细化合理性,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性评分,进度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 注:无方案无措施的不得分。 | 8分 |
4 | 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 | 拟投入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职称、获奖等情况,其中: 1、项目负责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得1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得2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领域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其他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科技奖,有1项的2分,最多得4分,其他不得分。 注:(1)需提供职称、学历、获奖证明等证书材料; (2)提供以上人员最近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此项不得分。 | 8分 |
4 | 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 | 拟投入本次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学历、职称等情况,其中: 1、团队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每1名得1分,满分4分,其他不得分;(0-4分) 2、团队中具有环境领域专业职称的,每1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2分,其他不得分;(0-2分) 注:(1)需提供职称、学历等证书证明材料; (2)提供以上人员最近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此项不得分。 | 6分 |
5 | 培训方案 | 排污许可证审核管理培训、管理研究指导服务方案:培训方案完善且有针对性,培训内容包含(派发、审核、管理)等培训,有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的得8分,方案不全面或缺少可行性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无方案无措施的不得分。 | 8分 |
6 | 项目质量控制方案 | 针对本项目具有完整的、严格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及质量实施控制方案,方案全面合理的得8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注:无方案无措施的不得分。 | 8分 |
7 | 响应时间 | 接到需求方通知(电话、电传等)后现场响应时间在3小时内的得1分,每减少0.5小时加1分,最高加2分。 | 3分 |
8 | 售后服务承诺 | 1.售后服务优惠承诺(5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周到且优惠幅度大的得3-5分,售后服务不全面或优惠不明显的得0-2分,除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外无其他售后服务承诺的该项不得分。 2.具有支撑项目实施的相关软件或硬件条件的得0-1分,具有支撑本项目实施的单位相关情况说明的得0-1分;本项满分2分。 注:无方案无措施的不得分。 | 7分 |
9 | 企业业绩 | 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证明其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 1分 |
10 | 合理化建议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对采购人提供的建议与措施,要求合理有效,切实可行,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 6分 |
公司名称 | |||||
注册资金 | |||||
地址、邮编 | |||||
主要业务范围 | |||||
企业性质 | |||||
成立时间 | |||||
生产经营场所规模(平方) | |||||
公司领导班子构成情况 | |||||
法人代表 | 公司经理 | 总工程师 | 总经济师 | 总会计师 | |
公司人员职称构成情况 | |||||
人员总数(人)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其他 | |
人员总数(人) | |||||
人员构成(%) | 管理人员 | 技术人员 | 后勤人员 | 其他 | |
人员构成(%) | |||||
上年度末资产及负债情况 | 总资产 | 固定资产净额 | 流动资产 | 资产负债 | |
上年度末资产及负债情况 | |||||
企业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时间 | 项目单位名称 地址及联系方式 | 项目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获 奖情况 |
序号 | 名 称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序 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偏离原因 |
序 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偏离原因 |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标项 | |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投标报价 | 大写: |
序号 | 评分内容 | 标准分 | 自评分 | 自评 依据 | 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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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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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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