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恩施市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七路(规划一路至规划九路段) (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恩市发改审批【2018】2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恩施龙凤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恩施龙凤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农产品加工园内。 建设规模:恩施市农产品加工园规划七路(规划一路至规划九路段)二标段及其支线工程,共包括规划七路(规划一路至规划九路段)部分路段、规划七路支线一工程及规划七路支线二工程。1.恩施市农产品加工园规划七路(规划一路至规划九路段)二标段(K1+160—K1+757.366段)全长597.366m,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24m;2.恩施市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七路支线一工程,起止桩号为:K0+022--K0+260,道路红线宽15m;3.恩施市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七路支线二工程,起止桩号为:K1+590.4--K1+826.86,道路红线宽15m。其施工范围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安装工程等。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恩施市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七路(规划一路至规划九路段)二标段及其支线工程设计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 。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8月30日 ;。 注: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分段分期施工,具体分期施工情况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需无条件配合。规划七路(规划一路至规划九路段)二标段在甲方下达开工指令后270日历天内完成图纸内的施工任务,规划七路支线一工程路段在甲方下达开工指令后90日历天内完成图纸内的施工任务,规划七路支线二工程路段在甲方下达开工指令后90日历天内完成图纸内的施工任务。 合同估算价: 约1500万元 。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市政道路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ggzy.enshi.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s.eszggzy.cn/es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恩施龙凤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金子路龙凤生态城营销中心二楼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 邮 编: 445000 邮 编: 430077 联 系 人: 向先生 联 系 人:陶睿、马星辉、王竞 电 话:0718-8026038 电 话:027-8727358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6月28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州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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