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十号线)华业街站项目厂房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3天
金额
17.4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4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越珉0574-878176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十号线)华业街站项目厂房拆除工程,招标人为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拆除范围:位于甬江街道夏家村两座厂房拆除工程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场内道路持平,拆除过程中需搭设临时围挡、防尘网及其它防尘措施,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中标人所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建筑垃圾需清运完毕。施工范围地面以下一律不得开挖,严禁擅自违规拆除、私采塘渣等违规施工行为。
2.2 拆除规模:拆除面积约6591.24平方米。
2.3 本项目投标报价由拆除施工费用和残值费用两部分构成。
①拆除施工费用招标控制价:174685元
②残值评估值:86919元(投标人应结合现场实际踏勘充分考虑后进行合理报价)
2.4 工期要求:接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拆除工程,具体实施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2.5 质量要求: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场内道路持平(即征拆地块现状的地坪高度)并通过招标人验收(验收由招标人组织)。
2.6 安全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十号线)华业街站项目厂房拆除工程现有地坪面以上建筑的拆除,具体详见拆除施工工程量清单;以及在上述拆除范围内所产生的残值利用。
2.8 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
2.9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江北区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jb.ztbyun.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需向电子交易平台运营公司交纳电子交易服务费用30元。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江北区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义路218号凯德上江邑5楼
联系人:钟越珉、刘琦、刘瑜
电话:0574-87817696
本项目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十号线)华业街站项目厂房拆除工程,招标人为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拆除范围:位于甬江街道夏家村两座厂房拆除工程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场内道路持平,拆除过程中需搭设临时围挡、防尘网及其它防尘措施,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中标人所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建筑垃圾需清运完毕。施工范围地面以下一律不得开挖,严禁擅自违规拆除、私采塘渣等违规施工行为。
2.2 拆除规模:拆除面积约6591.24平方米。
2.3 本项目投标报价由拆除施工费用和残值费用两部分构成。
①拆除施工费用招标控制价:174685元
②残值评估值:86919元(投标人应结合现场实际踏勘充分考虑后进行合理报价)
2.4 工期要求:接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拆除工程,具体实施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2.5 质量要求: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场内道路持平(即征拆地块现状的地坪高度)并通过招标人验收(验收由招标人组织)。
2.6 安全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十号线)华业街站项目厂房拆除工程现有地坪面以上建筑的拆除,具体详见拆除施工工程量清单;以及在上述拆除范围内所产生的残值利用。
2.8 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
2.9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江北区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jb.ztbyun.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需向电子交易平台运营公司交纳电子交易服务费用30元。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江北区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义路218号凯德上江邑5楼
联系人:钟越珉、刘琦、刘瑜
电话:0574-8781769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