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恒正集团乌塔其工贸有限公司民警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项目
金额
151.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鑫舟2024-51
预算金额15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主任15647534222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鹏飞0482-82366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内蒙古恒正集团乌塔其工贸有限公司民警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鑫舟 2024-5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恒正集团乌塔其工贸有限公司民警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1.5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恒正集团乌塔其工贸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恒正集团乌塔其工贸有限公司民警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内蒙古恒正集团乌塔其工贸有限公司民警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包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本次采购内容。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许可信息;具有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或产品检疫合格证;具有法定代表 人的健康证。 (二)2包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本次采购内容。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许可信息;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9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3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他 内蒙古恒正集团乌塔其工贸有限公司民警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恒正集团乌塔其工贸有限公司民警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1.5 万元,采购人为内蒙古恒正集团乌塔其工贸有限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恒正集团乌塔其工贸有限公司民警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鑫舟2024-51 (三)交货地点:内蒙古恒正集团乌塔其工贸有限公司民警食堂 (四)服务周期:供货周期按采购人需求供应(服务期限一年) 三、招标范围 (一)标段划分 本项目按2个包进行发包。 1包:蔬菜、调料、水果、米、面、粮油、肉类等主要采购品目; 2包:生物燃油采购品目; (二)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为食堂食品、用品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采购、供应、运输、配送到 指定地点、装卸、检验、保险、售后服务及税金等所有相关内容。 2、招标内容及供货过程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3、入围后由招标人制定供货周期,入围单位须保证按时按量供应,急需采购时,投标人在60 分钟内按照招标人的需求按时按需将所需产品送至招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1包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本次采购内容。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或开户许可信息;具有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或产品检疫合格证;具有法定代表人的健康 证。 (二)2包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本次采购内容。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许可信息;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发布媒介 (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19日08时30分到2024年8月23日17时00分 2、地点: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 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1包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许可信息原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 证》;提供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或产品检疫合格证;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健康证; ③2包投标人须提供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许可信息原件;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9月2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恒正集团乌塔其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扎赉特旗乌塔其监狱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 话:15647534222 (二)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兴安盟和平街(南滨河小区盟检察院住宅楼 4-7-102) 联 系 人:陈鹏飞 电 话:0482-823666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恒正集团乌塔其工贸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恒正集团乌塔其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扎赉特旗乌塔其监狱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156475342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盟检住宅楼南滨河小区 4-7-102 联系人: 陈鹏飞 电 话: 0482-8236665 电子邮件: xinzhou048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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