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20220311355
预算金额2795.6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东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卜工1321852157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26
公告正文

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20220311355项目名称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GXS2022031111431146913;标段名称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2年3月2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4月11日
工程类型园林绿化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XS20220311355

标段编号:GXS20220311114311469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响行审投资审【2022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灌江农业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县黄圩镇黄河故道云梯关段

2.1.2建设规模:绿化土方工程、景观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合同估算价:约2795.6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初步深化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响水县有关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二年成活率达98%,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二年要求,并确保成活),绿化养护期两年。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的项目、设计、各项手续办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地勘、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地质勘查(详勘)、初步设计深化(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设计配合服务等。

(1)一切有关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并完成本工程所有审图过程中相关资料及对应的工程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及施工图变更设计。

(2)图纸设计技术交底;

(3)施工中设计技术跟踪服务;

(4)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

(注:本项目设计总包范围包括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招标人不再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均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设计工作)

2.2.2手续办理:

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报批报建、投资建设行政审批、环保、规划许可、住建、城管(渣土处理、占道等)、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余泥排放、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等;验收、交付、手续办理阶段:办理环保验收、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外接水、外接电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竣工验收备案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如规费等)的行政事业收费由中标人代缴,凭发票到招标人处报销,其余均纳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报价中。】

2.2.3施工(含但不限于绿化土方工程、景观工程、安装工程等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2.2.4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①本项目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设计部分为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内容(不再进行二次设计或第三方优化设计),施工及采购除以上约定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其他符合项目需求和设计任务书内包含的部分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②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形成的竣工图按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且营业范围须具有绿化工程施工。

3.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的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如是联合体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总承包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担任其它公司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类似总承包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2)设计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类似设计业绩(非EPC)。

(3)施工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类似施工业绩。

注:①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 EPC 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

②设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图审合格证明扫描件(如有)、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 EPC 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

③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 EPC 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

④上述①②③业绩要求的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图审合格证明(如有)等资料中明确体现。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确保相关指标及内容能明确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⑤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为牵头人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

?3.3.2 自20191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20191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20191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1和3.1.2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只能包括1家工程设计企业和1家施工企业。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4.2 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其他要求:

3.5.1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9月至2022年2月或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缴纳(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3.5.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项目开标当月或上个月,公司已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为项目部其他成员缴纳不少于1个月社会保险。合同约定的项目部成员,未经批准不予更换)。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本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或拟分包单位的正式职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5.3信誉要求:

3.5.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5.3.2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5.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4本工程设计项目部主要成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项目专业需求及有关规定配备到位。

3.5.5投标人承诺中标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每周不少于六天,否则,除承担招标文件约定的违约赔偿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5.6 2018年6月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 2022年4月1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426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不同缴纳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县支行;账号:系统查看(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中查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找到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1.2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基本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中,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勾选。否则保证金无效。

8.1.3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bszn/020001/superviseInfo2.html)中《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建设工程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8.1.4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直接放到投标编制工具其他材料中,无需上传到诚信库。

8.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8.3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

8.4工程付款:详见合同条款

关于工程的付款事项,须由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经中标人授权且经公证过的委托代理人与招标人对接付款等相关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

在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前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各期付款金额向发包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类费率:6%;工程类费率:9%),且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如中标人不开具或开具不符合要求发票的,招标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中标人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付工程款时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5根据盐政发〔2020〕57 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

8.6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7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上发布。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灌江农业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东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规划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 50 米 地址:响水县规划路2-11

联系人:张工联系人:卜工

电话:18861909153 电话:13218521578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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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

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XS20220311355

标段编号:GXS20220311114311469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响行审投资审【2022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灌江农业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县黄圩镇黄河故道云梯关段

2.1.2建设规模:绿化土方工程、景观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合同估算价:约2795.6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初步深化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响水县有关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二年成活率达98%,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二年要求,并确保成活),绿化养护期两年。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的项目、设计、各项手续办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地勘、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地质勘查(详勘)、初步设计深化(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设计配合服务等。

(1)一切有关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并完成本工程所有审图过程中相关资料及对应的工程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及施工图变更设计。

(2)图纸设计技术交底;

(3)施工中设计技术跟踪服务;

(4)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

(注:本项目设计总包范围包括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招标人不再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均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设计工作)

2.2.2手续办理:

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报批报建、投资建设行政审批、环保、规划许可、住建、城管(渣土处理、占道等)、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余泥排放、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等;验收、交付、手续办理阶段:办理环保验收、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外接水、外接电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竣工验收备案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如规费等)的行政事业收费由中标人代缴,凭发票到招标人处报销,其余均纳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报价中。】

2.2.3施工(含但不限于绿化土方工程、景观工程、安装工程等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2.2.4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①本项目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设计部分为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内容(不再进行二次设计或第三方优化设计),施工及采购除以上约定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其他符合项目需求和设计任务书内包含的部分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②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形成的竣工图按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且营业范围须具有绿化工程施工。

3.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的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如是联合体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总承包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担任其它公司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类似总承包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2)设计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类似设计业绩(非EPC)。

(3)施工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类似施工业绩。

注:①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 EPC 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

②设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图审合格证明扫描件(如有)、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 EPC 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

③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 EPC 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

④上述①②③业绩要求的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图审合格证明(如有)等资料中明确体现。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确保相关指标及内容能明确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⑤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为牵头人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

?3.3.2 自20191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20191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20191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1和3.1.2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只能包括1家工程设计企业和1家施工企业。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4.2 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其他要求:

3.5.1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9月至2022年2月或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缴纳(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3.5.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项目开标当月或上个月,公司已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为项目部其他成员缴纳不少于1个月社会保险。合同约定的项目部成员,未经批准不予更换)。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本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或拟分包单位的正式职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5.3信誉要求:

3.5.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5.3.2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5.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4本工程设计项目部主要成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项目专业需求及有关规定配备到位。

3.5.5投标人承诺中标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每周不少于六天,否则,除承担招标文件约定的违约赔偿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5.6 2018年6月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 2022年4月1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426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不同缴纳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县支行;账号:系统查看(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中查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找到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1.2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基本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中,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勾选。否则保证金无效。

8.1.3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bszn/020001/superviseInfo2.html)中《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建设工程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8.1.4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直接放到投标编制工具其他材料中,无需上传到诚信库。

8.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8.3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

8.4工程付款:详见合同条款

关于工程的付款事项,须由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经中标人授权且经公证过的委托代理人与招标人对接付款等相关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

在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前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各期付款金额向发包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类费率:6%;工程类费率:9%),且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如中标人不开具或开具不符合要求发票的,招标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中标人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付工程款时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5根据盐政发〔2020〕57 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

8.6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7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上发布。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灌江农业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东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规划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 50 米 地址:响水县规划路2-11

联系人:张工联系人:卜工

电话:18861909153 电话:13218521578

2022年3月25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20220311355项目名称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GXS2022031111431146913;标段名称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2年3月2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4月11日
工程类型园林绿化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XS20220311355

标段编号:GXS20220311114311469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响行审投资审【2022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灌江农业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县黄圩镇黄河故道云梯关段

2.1.2建设规模:绿化土方工程、景观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合同估算价:约2795.6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初步深化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响水县有关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二年成活率达98%,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二年要求,并确保成活),绿化养护期两年。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的项目、设计、各项手续办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地勘、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地质勘查(详勘)、初步设计深化(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设计配合服务等。

(1)一切有关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并完成本工程所有审图过程中相关资料及对应的工程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及施工图变更设计。

(2)图纸设计技术交底;

(3)施工中设计技术跟踪服务;

(4)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

(注:本项目设计总包范围包括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招标人不再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均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设计工作)

2.2.2手续办理:

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报批报建、投资建设行政审批、环保、规划许可、住建、城管(渣土处理、占道等)、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余泥排放、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等;验收、交付、手续办理阶段:办理环保验收、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外接水、外接电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竣工验收备案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如规费等)的行政事业收费由中标人代缴,凭发票到招标人处报销,其余均纳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报价中。】

2.2.3施工(含但不限于绿化土方工程、景观工程、安装工程等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2.2.4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①本项目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设计部分为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内容(不再进行二次设计或第三方优化设计),施工及采购除以上约定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其他符合项目需求和设计任务书内包含的部分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②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形成的竣工图按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且营业范围须具有绿化工程施工。

3.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的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如是联合体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总承包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担任其它公司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类似总承包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2)设计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类似设计业绩(非EPC)。

(3)施工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类似施工业绩。

注:①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 EPC 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

②设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图审合格证明扫描件(如有)、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 EPC 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

③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 EPC 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

④上述①②③业绩要求的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图审合格证明(如有)等资料中明确体现。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确保相关指标及内容能明确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⑤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为牵头人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

?3.3.2 自20191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20191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20191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1和3.1.2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只能包括1家工程设计企业和1家施工企业。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4.2 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其他要求:

3.5.1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9月至2022年2月或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缴纳(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3.5.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项目开标当月或上个月,公司已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为项目部其他成员缴纳不少于1个月社会保险。合同约定的项目部成员,未经批准不予更换)。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本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或拟分包单位的正式职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5.3信誉要求:

3.5.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5.3.2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5.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4本工程设计项目部主要成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项目专业需求及有关规定配备到位。

3.5.5投标人承诺中标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每周不少于六天,否则,除承担招标文件约定的违约赔偿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5.6 2018年6月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 2022年4月1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426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不同缴纳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县支行;账号:系统查看(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中查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找到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1.2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基本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中,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勾选。否则保证金无效。

8.1.3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bszn/020001/superviseInfo2.html)中《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建设工程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8.1.4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直接放到投标编制工具其他材料中,无需上传到诚信库。

8.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8.3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

8.4工程付款:详见合同条款

关于工程的付款事项,须由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经中标人授权且经公证过的委托代理人与招标人对接付款等相关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

在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前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各期付款金额向发包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类费率:6%;工程类费率:9%),且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如中标人不开具或开具不符合要求发票的,招标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中标人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付工程款时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5根据盐政发〔2020〕57 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

8.6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7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上发布。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灌江农业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东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规划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 50 米 地址:响水县规划路2-11

联系人:张工联系人:卜工

电话:18861909153 电话:13218521578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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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

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XS20220311355

标段编号:GXS20220311114311469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响行审投资审【2022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灌江农业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县黄圩镇黄河故道云梯关段

2.1.2建设规模:绿化土方工程、景观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合同估算价:约2795.6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初步深化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响水县有关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二年成活率达98%,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二年要求,并确保成活),绿化养护期两年。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古黄河云梯关河道提升工程EPC总承包的项目、设计、各项手续办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地勘、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地质勘查(详勘)、初步设计深化(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设计配合服务等。

(1)一切有关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并完成本工程所有审图过程中相关资料及对应的工程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及施工图变更设计。

(2)图纸设计技术交底;

(3)施工中设计技术跟踪服务;

(4)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

(注:本项目设计总包范围包括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招标人不再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均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设计工作)

2.2.2手续办理:

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报批报建、投资建设行政审批、环保、规划许可、住建、城管(渣土处理、占道等)、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余泥排放、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等;验收、交付、手续办理阶段:办理环保验收、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外接水、外接电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竣工验收备案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如规费等)的行政事业收费由中标人代缴,凭发票到招标人处报销,其余均纳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报价中。】

2.2.3施工(含但不限于绿化土方工程、景观工程、安装工程等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2.2.4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①本项目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设计部分为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内容(不再进行二次设计或第三方优化设计),施工及采购除以上约定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其他符合项目需求和设计任务书内包含的部分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②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形成的竣工图按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且营业范围须具有绿化工程施工。

3.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的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如是联合体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总承包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担任其它公司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类似总承包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2)设计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类似设计业绩(非EPC)。

(3)施工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类似施工业绩。

注:①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 EPC 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

②设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图审合格证明扫描件(如有)、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 EPC 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

③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 EPC 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

④上述①②③业绩要求的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图审合格证明(如有)等资料中明确体现。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确保相关指标及内容能明确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⑤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为牵头人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

?3.3.2 自20191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20191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20191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1和3.1.2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只能包括1家工程设计企业和1家施工企业。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4.2 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其他要求:

3.5.1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9月至2022年2月或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缴纳(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3.5.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项目开标当月或上个月,公司已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为项目部其他成员缴纳不少于1个月社会保险。合同约定的项目部成员,未经批准不予更换)。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本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或拟分包单位的正式职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5.3信誉要求:

3.5.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5.3.2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5.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4本工程设计项目部主要成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项目专业需求及有关规定配备到位。

3.5.5投标人承诺中标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每周不少于六天,否则,除承担招标文件约定的违约赔偿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5.6 2018年6月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 2022年4月1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426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不同缴纳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县支行;账号:系统查看(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中查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找到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1.2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基本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中,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勾选。否则保证金无效。

8.1.3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bszn/020001/superviseInfo2.html)中《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建设工程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8.1.4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直接放到投标编制工具其他材料中,无需上传到诚信库。

8.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8.3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

8.4工程付款:详见合同条款

关于工程的付款事项,须由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经中标人授权且经公证过的委托代理人与招标人对接付款等相关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

在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前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各期付款金额向发包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类费率:6%;工程类费率:9%),且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如中标人不开具或开具不符合要求发票的,招标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中标人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付工程款时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5根据盐政发〔2020〕57 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

8.6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7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上发布。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灌江农业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东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规划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 50 米 地址:响水县规划路2-11

联系人:张工联系人:卜工

电话:18861909153 电话:13218521578

2022年3月25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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