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苏澳宇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块部分建筑物及设备拆除残值竞价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
原江苏澳宇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块部分建筑物及设备拆除残值竞价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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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ACQ-2023047-H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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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关于开展原江苏澳宇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块部分建筑物及设备拆除残值竞价转让工作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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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2022年 2月17 日--2022年3 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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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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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
1、本次标的具体信息请见附件一《江苏澳宇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块房屋、机械设备拆除清单》 2、本次资产转让不存在资产抵押、担保和司法诉讼情况。 提示:本次拆除残值处置项目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房屋及机械设备拆除开工前,成交人须编制拆除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确认后方可进场拆除作业,并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现场管理。成交人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的决定之前,应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充分考虑拆除成本,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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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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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苏地行资评报字(2023)第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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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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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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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值 |
人民币114.28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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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14.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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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 的基本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2、意向受让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3、意向受让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7、本次资产转让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8、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9、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如不是境外投资者,不用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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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关于开展原江苏澳宇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块部分建筑物及设备拆除残值竞价转让工作的决定》 2、《资产评估报告》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4、《房屋拆除残值处置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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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受让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企业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受让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备注:1、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一定按照本公告要求上传相关资料。(为了方便资格审查,建议所有资料按照顺序放到一个word或者pdf表格)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 (http://ggzy.huaian.gov.cn: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00500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如被确认为受让方,该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逾期则视为放弃。 2、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在签订合同前,最终受让方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付给转让方。 受让方完成全部拆除工作且无安全事故,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3、意向受让方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须按相关规定与转让方签定《房屋拆除残值处置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按相关规定支付成交价款。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转给转让方。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转让方和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三、特别提示: 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做出申请受让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了解本公告中备查文件,联系电话:0517-80859003(杨女士)。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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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女士(交易中心) |
高先生(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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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7-80859003 |
13861586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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