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海丰农场新建档案馆工程2023年11月份采购门窗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机电产品采购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海丰农场新建档案馆工程2023年11月份采购门窗;
采购人名称:盐城市沿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上海农场;采购方式:大宗物资采购平台公开招标;采购用途:工程建设;项目供货地点:上海农场境内指定地点;供货时间: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①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独立法人;②物资材料具有竞争能力,售后服务良好;③具有相关供货资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④投标人之间不得串标、围标,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如交叉持股、亲属关系等关联性)。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11月17日8:30至2023年11月21日9:00止。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在大宗物资采购平台报名审核后,自行领取
联系人:牛宇光18752224290 招标文件发送方式:平台报名通过后,平台领取下载。
开标时间: 2023年 11月21日9时00 分 开标地点:盐城市沿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重要提示:
1.项目地点:上海农场境内,具体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2.计划供货时间段:在2023年12月初,开始进行部分门窗安装,具体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供货速度必须服从物资部安排,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按违约处理,沿海水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供货不得超过投标规定的数量。采购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4月30日止;合同到期,无论工程量完成多少,除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双方另行约定,否则合同终止。
3.质量要求: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行业、采购人施工图和要求、门窗的规范图集进行生产加工门窗,采购人会进行抽样送第三方进行检测,如不合格以按违约处理,不支付任何费用;
4.付款模式
①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②如在2023年12月31日前,门窗安装且验收合格的面积≥合同面积的80%,则在2024年1月20日前支付到合同价的65%(提供发票),否则2024年春节前不支付货款;③合同到期或合同工程量安装结束且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于一个月内付款至结算金额的95%(即:不是必须在2024年4月30日后再支付货款);④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则结清全部货款;质保期内,门窗如有质量问题须无偿维修或更换配件;⑤所有支付均无利息补偿。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资金占用费、材料价格变化、人工费变化等),然后进行报价。
5. 合同供货期内不调价;中选人因材料价格上涨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材料供应合同的,材料剩余货款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给中选人。
6. 中标人必须听从采购人的指挥,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罚款,或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人在生产、运输、装卸加工、安装门窗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投标人负全责,与采购人无关;请投标人注意:门窗分为平开、外推、固定等三种,请投标人仔细审图,进行区分加工生产和安装,但报价单上不再默认分类,进行统一报价。
盐城市沿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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