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高铁快速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高铁快速路工程设计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3)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肃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高铁快速路(武垣路与黄榆公路(G337)交叉口-雄商高铁下穿框构桥东侧乡道)
1.2建设规模:高铁快速路:该路段为一级公路及附属设施,设计速度 6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约4.1km,其中跨小白河桥长 140m。具体工程满足甲方要求。
1.3设计服务期限: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后。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0 09:00至2024-05-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3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ebeibidding.com)”递交使用单位CA加密的HB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监督单位:肃宁县行政审批局,监督电话:0317-501529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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