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沈阳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沈阳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
二、预算金额 共计80万元
三、项目概况
调查收集沈阳市及13个县(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数据,掌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整体情况,核查、汇总沈阳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数据集,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整体评价,完成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编制整体评价汇总分析报告。共涉及全市总面积12860平方公里。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内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1、工作内容
(1)数据收集、计算、核查。收集整理人口、经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供应状况、土地规划数据以及生态环境数据,全市及13个县(市)区共14个评价单元;按照工作技术要求对收集整理的数据进行校核,经校核后,进行数据计算,填写报表,全市及13个县(市)区共14个行政单元;采用质检软件对全市及13个县(市)区数据进行核查,对核查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全市及13个县(市)区共14个行政单元;按照国家技术要求,对核查无误的数据进行汇总,全市统一建立1个数据汇交目录上报成果。
(2)整体评价汇总分析。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定性分析,全市及13个县(市)区共14个行政单元;定量评价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根据评价指数排序与分析,全市及13个县(市)区共14个行政单元;编制整体评价汇总分析报告。
(3)成果编制输出。成果报告编制及输出装订20本。
2、主要技术依据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2)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整体评价的通知》。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备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项目成果需组织验收通过或经局业务会议审定,一次性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