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省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83.5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lyzc-cs-[2022]004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招标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13961488631
中标公司漂阳华磊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溧阳华磊建设有限公司83.5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苏省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XLYZC-CS-[2022]004
二、项目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溧阳华磊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溧阳市天目湖镇兴业街38号
中标(成交)金额:¥835260元(人民币捌拾叁万伍仟贰佰陆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项目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强耀伟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编号(苏23214180004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左建华、黄俊敏、许洪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费标准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溧阳凤凰路66号
联系方式:0519-87259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溧阳市溧城街道燕园北路90号2号楼3楼
联系方式:***********(VIP可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VIP可见)
附件:采购文件.docx采购文件.docx
企业声明函.pdf企业声明函.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ja-h.cn/show/id//show/id/409701.html
采购单位: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项目编号:HXLYZC-CS-[2022]004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〇二二年六月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非机动车标线、清除标线、警示牌、标志牌立柱、减速垄、隔离护栏、视线诱导器等。最高限价:90万元预算金额:9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LYZC-CS-[2022]00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2、网络领购: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本公司邮箱“289612038@qq.com”并按要求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后,采购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方式:1、现场领购:提供领购资料至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溧阳市溧城街道燕园北路90号2幢3楼)办理。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溧阳市溧城街道燕园北路90号2幢3楼)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溧阳市溧城街道燕园北路90号2幢3楼)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2)《领购申请表》(见附件1)(1)营业执照副本;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溧阳市溧城街道燕园北路90号2幢3楼)时间:2022年6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
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3、说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现场踏勘:投标单位自行踏勘1、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地址:溧阳凤凰路66号名称: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特别提醒: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4、疫情防控措施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961488631地址:溧阳市燕园北路90号2幢3楼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19-87259606
项目编号:HXLYZC-CS-[2022]004项目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采购项目领购申请表附件1:电话:13961488631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报名时间: |
被授权人签字: |
1.招标方式第一章总则前附表目录*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项号 | 内容规格 |
1 | 项目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XLYZC-CS-[2022]0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项目预算:9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
2 |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
3 |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
4 | 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详见磋商公告。 |
5 | 响应文件要求及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响应文件必须采用胶装本装订。 响应文件正、副本、资格审查材料均分开密封、标志,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标志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
6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9点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溧阳市燕园北路90号2幢3楼) |
7 | 磋商时间:2022年6月20日9点30分 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溧阳市燕园北路90号2幢3楼) |
8 | 评审结果确定的原则:综合评分法 |
9 | 本项目磋商规则:至少二次报价,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分依据。 |
10 |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
11 | 采购单位: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19-87259606 |
12 | 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3961488631 |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提交响应文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磋商费用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1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5.磋商文件的补充、澄清、更正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更正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4.磋商文件的组成
6.供应商的义务5.5所有有关磋商文件的补充、澄清、更正将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告。上述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由供应商自行关注并获取。5.4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5.3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更正。5.2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收到磋商文件后,按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被接受。如无疑问,视作供应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条款和要求。5.1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7.1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单位应按要求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磋商报价6.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6.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投标地点。6.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6.1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完全明了采购项目的内容。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上述项目的,可以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上述项目的,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执行。7.4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7.3供应商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7.2本项目磋商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磋商报价为投标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根据最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提供):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乙供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等。
(3)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预留金均不能优惠,虽在开标时计入投标单位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投标单位所有。(2)投标单位应根据磋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编制磋商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供应商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磋商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的优惠让利,供应商对磋商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可竞争费不得优惠让利。(1)磋商报价应该是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是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附属资料所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的体现,其应包括按设计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规费及税金等,同时应考虑承担合同所示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以及可能因工程量的调整及实施项目的变更而引起的价格调整风险。综合单价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7.6磋商报价的编制要求:7.5采购人反对盲目压低报价。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上述工程项目的,结算原则为:依据《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营改增后)等计价规范中的标准计算经审计后按中标下浮率同步下浮(其中材料价格取定按施工当期的常州信息指导价,信息指导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的确定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人、发包人、跟踪评审单位市场询价调研后确定,确定后的材料价格结算时不参与同步下浮,其余需同步下浮)。根据上述要求编制综合单价报监理人,经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评审单位共同确认。无法套用定额或不适合套用定额的,依据独立费计价原则,经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跟踪评审共同确认后执行,确定后的价格不让利。
(9)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否则投标单位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单价和合价中。(8)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进行相应的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下列原则调整: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按报价中费率最低执行);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采购人、监理、审计部门确认后调整。(7)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最新计价规范综合单价组成内容,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综合单价中应考虑响应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承担的风险费用。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6)投标单位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5)不可竞争费的计取按现行文件规定和清单、纪要的规定执行,具体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费率见后工程量清单),不得更改。“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外的其他费率均为可竞争费率,由投标单位根据各自情况自报并计入投标总价。特别强调:为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围墙(围挡)、工地施工过程管理、渣土装载运输等,应认真落实执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有关费用承包人须在项目措施费中落实。(4)工程量清单是按建设方提供相关的图纸、规范、标准图集和技术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修缮建筑定额》(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江苏省及常州市等现行文件编制。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安装中等发生的一切损耗应包括在报价内。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单位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包方和承办方双方在合同约定的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7.8磋商报价方式7.7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采购人不另行支付。(13)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且所有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色号、产地、生产产家、参数、性能、价格等均须提前一周书面征求监理单位、审计部门单位、建设单位等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及设备进场前也必须经监理单位、审计部门单位、建设单位等事先认可后才能用于本工程。即中标人对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色号、产地、生产产家、参数、性能、价格等负责。(12)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对现场进行认真踏勘,熟悉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方案、报价等编制响应文件的资料,并承担考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为由,提出额外款项增加、补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同时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充分考虑与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关系及外围矛盾的协调,磋商报价时应包含解决与当地居民、地方矛盾所产生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1)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提供材料(设备)备选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的,应在备选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范围内自行选择一款并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组价、报价。凡清单中提供可选品牌的材料(设备),磋商报价的“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应注明供应商所选择的材料(设备)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未注明上述信息的,视为供应商同意由采购人选择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但材料(设备)价格不予调整。因可选品牌材料(设备)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所引起的价格差异由投标单位在磋商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价格调整的要求。代理机构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认为已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所有项目。凡设计图纸已指明的工程或完成图纸所示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投标单位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投标单位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投标单位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10)以暂估项目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由中标单位和采购人共同组织招标。
7.8.6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递交第二次磋商报价的工程量报价表,且所有子目单价均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的子目单价。7.8.5、磋商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磋商小组评审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作为评分依据。7.8.4本次磋商设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万元,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所有子目单价不超过控制单价,否则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8.3供应商应提供工程量清单。7.8.2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审时以人民币为准。7.8.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填写磋商一览表。磋商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与投标工程量清单的总价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10.l供应商应提交装订的响应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0.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9.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8.响应文件的组成
12.响应文件的密封投标有效期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4本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盖章是指加盖公章。10.3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修改无效。10.2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全部是打印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提供的,代理机构不接收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注明的地点,凡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1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3、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5.磋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应在封袋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磋商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2.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6.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6.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16.磋商小组15.2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5.1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活动。
16.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6.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6.2.5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6.2.4推荐或确定中标候选人;16.2.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16.2.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17.评审内容的保密16.3.6配合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16.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6.3.4负责评审报告的起草;16.3.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6.3.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8.对响应文件的审查17.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17.3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17.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7.1竞争性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8.3.1供应商未通过领购申请或者供应商名称与领购信息发生实质性改变的;18.3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18.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18.3.7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8.3.6响应文件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符的;18.3.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18.3.4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和盖章的;18.3.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18.3.2响应文件提交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的;
18.3.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3.1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3.11改变磋商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的;18.3.10改变磋商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的;18.3.9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18.3.8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18.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8.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8.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8.3.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8.3.14磋商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
19.1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19.磋商的澄清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18.5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18.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8.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9.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9.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9.4.1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为准;19.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9.3供应商在进行澄清、说明、答辩或补正时,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及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出答复,该答复经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宣布采购失败:20.采购失败条款19.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磋商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审、定标的依据。19.5供应商拒不按照磋商小组要求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存在缺项漏项或者数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即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21.评审、定标方法2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3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0.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2.2.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2.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2.2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2.1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中标结果及公示2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23.中标通知书22.2.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2.2.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2.2.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2.2.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2.2.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根据国家现行政策,服务费按照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服务费付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24.代理机构服务费24.3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对未中标人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不影响中标服务费的支付。24.1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服 费 务 类 率 型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招标 |
100(含,下同)以下 | 1.0% |
100-500 | 0.7% |
500—1000 | 0.55% |
…… | |
按上述标准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 3000元 |
26.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签订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据,采购人及中标人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委托进行招标。26.4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6.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6.2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6.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5.合同的签订
27.3.1融资贷款。根据常财购[2021]13号《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精神,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需要信用融资时可申请贷款,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常财购[2021]13号《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27.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7.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以“★”标注的)、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指财政部和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财政部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6.政府采购政策功能26.6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指定信息录入“财政一体化业务应用系统”相应栏目,经代理机构对相关合同信息确认后,进行合同见证盖章。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电话:夏文强13861269216;贷款利率上限:LPR+100个基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电话:潘苗0519-80585945;贷款利率上限:LPR+100个基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3.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商业银行及利率情况表如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电话:成庆18006121930;贷款利率上限:LPR+100个基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电话:李蕾0519-86812870;贷款利率上限:LPR+100个基点中国建设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电话:于澹13861079977;贷款利率上限:LPR+50个基点
27.3.3.4中标(成交)供应商申请信用融资渠道: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手机登录“政采贷平台”(https://www.cz-credit.cn/zqt/)或直接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也可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http://zfcg.changzhou.gov.cn/)、“常州市金融服务平台—政采贷”(http://www.czcycx.com/financial/fIndex)页面登录注册;供应商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27.3.3.3信用融资办理时间: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常州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以下简称:政采贷平台)注册并申请信用融资后,如贷款所需资料齐备,符合贷款条件,金融机构应在6个工作日内办理融资审查、信息核实、签订融资协议、发放贷款等工作。27.3.3.2融资利率: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个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个基点,不得向企业另行收取其他费用;金融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财产抵押或第三方企业担保。27.3.3.1融资期限:金融机构和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协商确定融资期限,可参照政府采购合同最后付款期,并可合理延期。27.3.3信用融资政策电话:恽雍0519-88178290;贷款利率上限:LPR+80个基点
一、项目清单如下;第二章采购需求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 | 标段: | 第1页 共3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暂估价 |
1 | 402050060001 | 非机动车标线 | 机非线 1、控制线及非机动车车位划线 2、热熔型,厚度1.8±0.2mm,按4.8kg/m2计 3、预混玻璃珠,玻璃珠用量0.3~0.34kg/m2,用2号玻璃珠 4、包括非机动车车位线、临时停车泊位控制线等 5、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 | 3000 | |||
1 | 402050060001 | 非机动车标线 | 机非线 1、控制线及非机动车车位划线 2、热熔型,厚度1.8±0.2mm,按4.8kg/m2计 3、预混玻璃珠,玻璃珠用量0.3~0.34kg/m2,用2号玻璃珠 4、包括非机动车车位线、临时停车泊位控制线等 5、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 | 3000 | |||
1 | 402050060001 | 非机动车标线 | 机非线 1、控制线及非机动车车位划线 2、热熔型,厚度1.8±0.2mm,按4.8kg/m2计 3、预混玻璃珠,玻璃珠用量0.3~0.34kg/m2,用2号玻璃珠 4、包括非机动车车位线、临时停车泊位控制线等 5、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 | 3000 | |||
2 | 402050060002 | 标线 | 机动车车位划线 1、热熔型,厚度1.8±0.2mm,按4.8kg/m2计 2、预混玻璃珠,玻璃珠用量0.3~0.34kg/m2,用2号玻璃珠 3、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个 | 1100 | |||
2 | 402050060002 | 标线 | 机动车车位划线 1、热熔型,厚度1.8±0.2mm,按4.8kg/m2计 2、预混玻璃珠,玻璃珠用量0.3~0.34kg/m2,用2号玻璃珠 3、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个 | 1100 | |||
3 | 402050070001 | 标记 | 自行车图案 1、热熔型,厚度1.8±0.2mm,按4.8kg/m2计 2、预混玻璃珠,玻璃珠用量0.3~0.34kg/m2,用2号玻璃珠 3、大小、规格,70*100cm 4、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个 | 500 | |||
3 | 402050070001 | 标记 | 自行车图案 1、热熔型,厚度1.8±0.2mm,按4.8kg/m2计 2、预混玻璃珠,玻璃珠用量0.3~0.34kg/m2,用2号玻璃珠 3、大小、规格,70*100cm 4、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个 | 500 | |||
4 | 402050070002 | 标记 | 车位内箭头 1、热熔型,厚度1.8±0.2mm,按4.8kg/m2计 2、预混玻璃珠,玻璃珠用量0.3~0.34kg/m2,用2号玻璃珠 3、大小、规格,35*60cm 4、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个 | 1100 | |||
4 | 402050070002 | 标记 | 车位内箭头 1、热熔型,厚度1.8±0.2mm,按4.8kg/m2计 2、预混玻璃珠,玻璃珠用量0.3~0.34kg/m2,用2号玻璃珠 3、大小、规格,35*60cm 4、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个 | 1100 | |||
本页小计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 | 标段: | 第2页 共3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暂估价 |
5 | 402050070003 | 标记 | 热熔字 1、热熔型,厚度1.8±0.2mm,按4.8kg/m2计 2、预混玻璃珠,玻璃珠用量0.3~0.34kg/m2,用2号玻璃珠 3、大小、规格,55*65cm 4、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个 | 50 | |||
5 | 402050070003 | 标记 | 热熔字 1、热熔型,厚度1.8±0.2mm,按4.8kg/m2计 2、预混玻璃珠,玻璃珠用量0.3~0.34kg/m2,用2号玻璃珠 3、大小、规格,55*65cm 4、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个 | 50 | |||
6 | 402050060003 | 清除标线 | 1、人工、机械清除标线 | m2 | 800 | |||
7 | 402050040001 | 警示牌 | 1、二级反光膜 2、规格90*60*0.15cm 3、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块 | 20 | |||
8 | 402050040002 | 禁令牌 | 1、二级反光膜 2、规格80*120*0.15cm 3、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块 | 10 | |||
9 | 402050030001 | 标志牌立柱 | 1、热镀锌管 2、规格¢89*4500*2.5mm 3、直埋式(40*40*60CM) 4、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根 | 20 | |||
9 | 402050030001 | 标志牌立柱 | 1、热镀锌管 2、规格¢89*4500*2.5mm 3、直埋式(40*40*60CM) 4、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根 | 20 | |||
10 | 402050190001 | 减速垄 | 1、机动车挡车器,定制,钢制,M型2000*¢76*100*2.5mm | m | 200 | |||
11 | 402050190002 | 减速垄 | 1、减速带,橡胶制品,规格500*400*45mm | m | 80 | |||
12 | 402050190003 | 减速垄 | 1、非机动车限位器,定制,钢制,M型2000*¢76*200*1.9mm | m | 400 | |||
13 | 402050120001 | 隔离护栏 | 钢制隔离护栏Ⅰ 1、高100cm*长300cm*厚2.0mm 2、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m | 120 | |||
本页小计 | ||||||||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3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 | 标段: | 第3页 共3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暂估价 |
14 | 402050120002 | 隔离护栏 | 钢制隔离护栏立柱Ⅰ 1、80*80*2.5mm配套橡胶底座大号反光标 2、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套 | 50 | |||
14 | 402050120002 | 隔离护栏 | 钢制隔离护栏立柱Ⅰ 1、80*80*2.5mm配套橡胶底座大号反光标 2、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套 | 50 | |||
15 | 402050120003 | 钢制隔离护栏Ⅱ | 1、高60cm*长300cm*厚2.0mm 2、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m | 200 | |||
16 | 402050120004 | 隔离护栏 | 钢制隔离护栏立柱Ⅱ 1、60*60*2.0mm配套橡胶底座大号反光标 2、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套 | 100 | |||
16 | 402050120004 | 隔离护栏 | 钢制隔离护栏立柱Ⅱ 1、60*60*2.0mm配套橡胶底座大号反光标 2、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 套 | 100 | |||
17 | 402050180001 | 警示柱 | 1、警示桩制安(国标) | 根 | 100 | |||
18 | 402050010001 | 人工 点工 | 1、工程量以外无法计量而发生的人工 2、此量为暂估量,具体按实际发生现场签证确认量结算。 | 工日 | 480 | |||
18 | 402050010001 | 人工 点工 | 1、工程量以外无法计量而发生的人工 2、此量为暂估量,具体按实际发生现场签证确认量结算。 | 工日 | 480 | |||
19 | 402050050001 | 视线诱导器 | 1、轮廓标,塑料PVC反光标,规格120*40mm | 只 | 200 | |||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合计 | ||||||||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合计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38】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 费率(%) | 调整后 金额(元) | 备注 |
1 | 041109001001 |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 ||||||
1.1 | 基本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 ||||||
1.2 | 标化增加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 ||||||
1.3 |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 ||||||
2 | 041109010001 | 工程按质论价 |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 |||||
3 | 041109002001 | 夜间施工 | ||||||
4 | 041109003001 | 二次搬运 | ||||||
5 | 041109004001 | 冬雨季施工 | ||||||
6 | 041109006001 |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 ||||||
7 | 04110900700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8 | 041109008001 | 临时设施费 | ||||||
9 | 041109009001 | 赶工措施费 | ||||||
10 | 04B001 |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 ||||||
11 | 041109005001 | 行车、行人干扰 | ||||||
12 | 041109011001 |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 ||||||
13 | 041109012001 | 特殊施工降效 | ||||||
14 | 041109013001 | 交通组织维护 | ||||||
15 | 041109014001 | 协管费 | ||||||
16 | 041109015001 | 智慧工地费用 | ||||||
合 计 | ||||||||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38】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 | 计日工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合 计 | ||||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38】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合 计 | ||||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38】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材料编码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序号 | 材料编码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投标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合计 | ||||||||||||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38】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差额±(元) | 备注 |
合 计 | ||||||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38】 |
计日工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元)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 | 暂定 | 实际 |
一 | 人工 | ||||||
人工小计 | |||||||
二 | 材料 | ||||||
材料小计 | |||||||
三 | 施工机械 | ||||||
施工机械小计 | |||||||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
总 计 | |||||||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38】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发包人供应材料 | 项目价值 | ||||
2 |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 项目价值 | ||||
合 计 | ||||||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38】 |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元)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
1.1 | 社会保险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 2.100 | ||
1.2 | 住房公积金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 0.370 | ||
1.3 | 环境保护税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 |||
2 | 税金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 | 9.000 | ||
合 计 | |||||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38】 |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材料编码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交货 方式 | 送达 地点 | 备注 |
合 计 | |||||||||
【清单大师计价软件江苏版V9.38】 |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
工程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材料编码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风险系数 (%) | 基准单价 (元) | 投标单价 (元) | 发承包人 确认单价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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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程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五章采购合同(格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第一部分协议书常州市建设委员会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建筑面积:/工程内容:工程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图纸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清单为准工程地点: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程名称: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一、工程概况
四、质量标准:合格合同工期天数:150天(从开工至全部工程竣工时间)。开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三、合同工期二、工程承包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资金来源:财政
1、本合同协议书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大写)¥:元金额¥:(人民币)五、合同价款
7、图纸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4、本合同专用条款3、投标书(含工程量清单报价)2、中标通知书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8、招标文件及与招标文件澄清有关的文件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
(4)本合同专用条款(3)投标书(含工程量清单报价)(2)中标通知书(1)本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图纸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8)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与招标文件澄清有关的文件(7)图纸(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
3.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3、工程师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发包人对图纸资料的保密要求:除严格用于合同目的除外,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或转给第三方。如果由于合同的需要公开有关信息,对于其公开的必要性产生争执,则以发包人的决定为准。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承包人须按国家颁发的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及技术档案管理条例及总承包要求编制整理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一式叁份(其中最少两份原件)及其相应的电子文档,移交给总承包单位汇总后统一移交给发包人。竣工图的整理、装订、移交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肆份。根据需要承包人可自费复印更多的份数。
4、项目经理姓名:职务:职权:代表发包方组织实施整个项目的建设工作,协调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关系,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量。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管理。3.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涉及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与费用、责任以及其他影响造价的相关指令、签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等);发布停工令。发包人委托的职权:代表发包人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进度、质量、文明施工、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并负责项目的全面协调工作。对本工程行使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的职能,协调施工中的各类事情。姓名:职务:
5.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5、发包人工作项目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100%到位,每月在工地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25日历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发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督查,人员不到位的将处于每人每天1000元的罚款。4.2承包人投标书所列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提出人员变更,则投标人必须直接向招标人按下列金额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每人1万元作为违约金,其余每人2000元作为违约金。在违约金递交以后,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报更换人员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将要求其重新更换,同时按上述对应重新处罚。投标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姓名:职务:项目经理职权: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承包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职责。4.1项目经理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理好施工许可证(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水电费用在合同价款中已考虑定额价和定额用量与实际价格和使用量的差异因素,结算时不另行调整。(2)发包人协调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由承包人负责接至施工场地并承担费用;(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
6.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6、承包人工作5.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按现场具体施工情况,双方协商解决。(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开工前由发包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实际施工时发包方会同承包方负责做好保护工作。(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5天(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现场交验
(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免费提供1间现场办公用房(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由施工方负责③每月25日以前应提供本月工程计划(至本月20日止)执行情况报告,如进度滞后应提供所采取的赶工措施。②施工过程中每月25日以前提供本月20日前已完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并按规定格式编制月进度支付报表交监理工程师审查。①每月25日以前应提供下月(21日—次月20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及用款计划。(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前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清洁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及承担相关费用。道路占用费:承包人办理占用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垃圾管理费:承包人自行办理垃圾弃置许可证,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噪声管理费:承包人自行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噪声引起的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排污管理费:承包人自行办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7.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7、进度计划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调好当地居民的关系,自行解决在施工中与居民和其他施工队之间引起的各种纠纷,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发包方做好配合工作。(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由施工方按文明施工要求负责实施,确保文明工地。(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①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事先和发包方联系查明地下管道线路走向,保护地下管道线路,如有损坏承包方必须赔偿。②施工中发现其它地下问题及时书面报告发包方,承包方应采取发包方批准的措施进行保护,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1)进度计划;7.1.3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书面要求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和其它内容。如因承包人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延误工期按中标价的千分之一/天承担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若承包人不能按时提交施工计划而造成发包人工作的延误,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若因承包人不能按时提交施工计划而造成承包人自己的延误,承包人自己承担相应的损失。7.1.2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在阶段性工程开始实施前7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该阶段、季度或月度施工计划,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施工计划的3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监理工程师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7.1.1在开工前3天,承包人应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若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应取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7.1.4承包人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已确认的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费用补偿要求。(6)发包人应配合的相关工作及要求。(5)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付款计划;(4)甲控乙购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3)劳动力安排和设备使用计划;(2)主要技术方案;
8.1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必须进行全面质量管理(TQC),承包人应以GB/T1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为标准,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8、工程质量四、质量与验收7.2.2承包人应在施工计划中对于施工中有可能会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或有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的施工方法进行说明,并对有可能会产生的不良后果提出应急措施并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监理工程师对于施工方法的批准不排除承包人对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应负的全部责任。7.2.1承包人应对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7.2现场施工方法
10.1试车费用的承担:由施工方负责10、工程试车9.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9、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材料品牌进行使用,严禁擅自更改,若发现有材料品牌与投标文件中不符,每一项罚款1万元,并要求无条件更换,同时承担相关责任。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
11.2合同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可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和其中以总额报价的项目不可调整。标外增加工程按中标价同比例下浮。11.1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固定单价方式确定。11、合同价款及调整六、合同价款与支付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条款执行。
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11.3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④工程量变化产生的措施费用。③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前期费用;②承包人的投标施工方案;①市场风险(包括采用新的验收标准,人工、机械价格波动等);
a.投标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因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部分,增加项目及签证部分造成新增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结算原则为:11.4风险范围以外内容的调整方法:④发包人确认的其它项目。③暂定价材料、暂定项目;②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
f、本次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内容在实际施工中如有增减,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中标人不得以此理由进行投标综合单价的调整。e、中标优惠率=【标底价(除暂定价部分及预留金)-中标价(除暂定价部分及预留金)】/标底价(除暂定价部分及预留金)。d、工程量清单中暂定价项目结算原则为: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等计价规范中的标准计算经审计后按中标优惠率同步下浮。无法套用定额的,依据市场全费用单价作独立费,经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审计部门其同确认后执行,确认后的全费用单价不下浮。c.投标书中无类似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人工、机械价格、管理费和利润由承包人依据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及相应的配套文件、《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及其相应的费用标准(营改增后)等计价规范中的标准按中标优惠率同步下浮,材料价格按溧阳市信息指导价格(未有的材料,价格的确定按照暂定价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确定),根据上述要求编制综合单价报发包人确认。无法套用定额的,依据市场全费用单价作独立费,经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审计部门其同确认后执行,确认后的全费用单价不下浮。暂定价材料价格的确定:暂定价材料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部门市场询价调研后确定,则确定后的价格结算时不让利。在工程结算审核后按合同约定一并调整支付。b.投标书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类似的综合单价作相应调整后(如为材料价格调整、则材料价格确定按照暂定价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确定)结算。
13.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每月25日提交13、工程量确认本工程合同签订后无工程预付款。12、工程预付款该工程标底价中已包含三通一平所发生的费用、现场施工排水、临时便道等所发生的所有措施费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的自检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此类费用,结算中不作任何调整。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上必须有承包人(项目组)、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三方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须附有综合单价分析。
15.1本工程所有材料的质量及检验资料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1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七、材料设备供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八、工程变更16、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及审计单位的书面认可方可采购。(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以按实际供应的材料为准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方法、时间和顺序;(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l)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16.1.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纸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6.1工程设计变更
17、竣工验收九、竣工验收16.2其它变更:在合同履行中,若发包人要求对工程标的进行实质性的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16.1.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请发包人代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6.1.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若上述变更由非承包人责任造成或由非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引起,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18.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8、违约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7.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17.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的约定:工程竣工前承包人负责将各种技术资料和竣工图(含相应电子文档)送验,并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提交三份,资料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9.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9、争议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规定核定后计取。若在督查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每次处罚1000元。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能达到该质量目标,按合同总价的1%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未能达到,则免除承包人责任。若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除按相应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外,另罚扣合同总价5%,情节严重勒令退场。18.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2)调解人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l)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19.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⑵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⑴由市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1、不可抗力20.1双方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本工程不得违法转包、分包;如承包人违法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将立即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并追究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专业工程可分包,但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等级,且须经业主认可。20、工程分包十一、其他(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2)承包人投保内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投保和机械设备财产投保,费用自理。发包人不承担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22.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22、保险2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见通用条款
25、补充条款24.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24、合同份数23.2履约保证金退还:/。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23、担保
发包人(全称):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25.4如本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承诺书不一致处,以时间最后所发的补充文件、承诺书为准。25.3如果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审核确认发包方将按拖欠金额的50%对承包方进行处罚。25.2本工程招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25.1项目经理必须是中标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协调及配合好业主,监理、审计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二、质量保修期图纸范围内的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为保证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全称):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三、质量保修责任2、其他约定:无。1、本工程的质保期为2年;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在保修期满14天内付清(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内无利息)。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审定价的3%。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评标时,评审小组各成员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各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汇总计算所有评审小组成员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评审小组按评审后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名次,并推荐出中标人。如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人。评分细则年月日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3.为便于评分,请供应商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2.评审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不得分。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提供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及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提供大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中型企业,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评分项目 | 评分要求 | 分值 |
报价部分 (5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50 |
企业业绩 (15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有实施过交通设施工程,有一项得5分,最高得15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15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 1.总体概述(6分):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较好地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4分;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一般得2分; 无不得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6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较好地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基本满足项目需求4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一般得2分; 无不得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6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较好地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4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一般得2分; 无不得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较好地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基本满足项目需求4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一般得2分; 无不得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6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较好地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4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 | 30 |
售后服务 (5分) |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明确售后服务体系、人员技术能力、服务响应时间和方式、零备件储质保期,评委根据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可行性酌情打分,本项最高得5分。 | 5 |
*5、资质等级证书;*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授权委托情况的,必须提供)(附件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1、响应函;(附件1)一、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报价一览表;(附件6)二、价格及有关商务部分材料9、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附件5)*8、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附件4)*7、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安全生产许可证;
1、上述带“*”条款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四、说明2、其他资料。(供应商按照评审办法自行添加)1、技术部分;三、技术部分材料*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响应函附件1(附件仅作为提供格式,附件序号不对应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序号)第六章附件3、供应商依据评分办法提交的各类证明资料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得分。2、对本章所有的格式,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投标单位可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不限于此)
4.我单位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投标总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我单位承诺该投标文件在投标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并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投标开始后60天。2.我单位承诺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我单位愿意遵守贵单位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保证完全真实准确,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收到贵单位“号”招标文件后,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我单位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电话:地址:8.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7.如果我单位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同时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6.我单位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愿意在签订合同前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5.我单位认为贵单位有权决定中标人,还认为贵单位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传真:
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系的法定代表人。为实施的工作,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供应商名称:
附件3(双面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次投标中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投标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地址:投标单位公章:日期: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注:日期:账号:开户行: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附件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5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单位(盖章):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申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段编号)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供应商名称(公章):报价一览表附件6注:供应商如属于以上情形的请提供。如不提供此声明函的,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项目名称 | 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投标总价 | |
工期 | |
项目经理 |
各投标单位:友情提醒(按工程量清单格式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日期:年月日
4、设定最高限价的,超过限价一律废标。3、因招标文件文字表述有限,鼓励您现场踏勘,可以在投标前充分了解现场环境、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等信息,为您有针对性的制作投标文件积累充分的原始资料。2、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开密封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的一定要加盖公章,有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1、请谨记招标文件上表述的各项事宜时间节点,特别是开标时间和地点,迟到的将一律不能进入开标室。涉及到投标项目的所有原件均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为了提高贵公司的标书有效性,减少不必要的废标,特友情提醒注意以下几点:你好!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代理费:中标单位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缴款方式由中标公司向代理机构的账户打款或电汇。财务温馨提醒最后祝您投标成功!我们也欢迎您对我们的招标组织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电话:139614886315、请精心仔细审阅招标文件,特别是黑体字。如有疑问,请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询疑。
(全文完)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申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
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漂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采购单位名称)的2022年漂阳市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采购项目(项目名称)HXLYZC-CS-[20221004(标段编号)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漂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设施工程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行业(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漂阳华磊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5人,
营业收入为2562万元,资产总额为452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
企业名称(盖章):漂阳华磊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2日年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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