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增强基层救助经办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3 03: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阜新市增强基层救助经办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900-00417
二、项目名称:阜新市增强基层救助经办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增强基层救助经办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铭榜(辽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87号1217室
中标(成交)金额:13,199,777.2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增强基层救助经办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阜新市增强基层救助经办服务项目(C05010500社会救助服务)
服务范围:为阜新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供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服务要求:1.对象排查:对服务辖区内困难群众排查到位,及时掌握困难对象基本情况。 2.入户调查:完成辖区内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包括:住房情况、基本财产状况、家庭收支情况、身体状况、家庭劳动力情况等入户调查核实。 3.政策宣传:及时进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 4.资料收集整理:完成社会求助服务对象的信息档案规范整理工作。 5.数据分析整理:精准分析整理社会救助服务相关数据。 6.咨询评估:提供主动热情、耐心细致的社会救助政策咨询服务。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等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7.其他社会救助相关工作: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社会救助经办具体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三年(服务周期年预算金额)
服务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玉昌、郑玉魁、杨志广、闫卫星、蔡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增强基层救助经办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根据项目难易程度、中标(成交)金额大小可上下浮动20%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阜新市民政局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33-3号
联系方式:0418-3387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凌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丹阳街北段18-1门
联系方式:0418-256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18-256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