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经济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周边配套设施四期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玉环市财政资金统筹安排解决,委托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概况:本次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周边配套设施工程(四期)设计位于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内,共包含四条道路及一条河道,道路分别为金海大道(芦北大道~双湫路)、红新路(芦北大道~风屿西路)、双湫路(芦北大道~风屿西路)和龙王塘西路(芦北大道~风屿西路),设计道路均为玉环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的配套道路。其中金海大道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为40km/h,道路全长约450m,红线宽42-45.5m;红新路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为40km/h,道路全长约295m,红线宽42-46m;其余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30km/h,双湫路道路全长约290m,红线宽24-27.5m,龙王塘西路道路全长约315m,红线宽24-28.5m。驳岸为龙王塘河(芦北大道~风屿西路)两侧河道驳岸,为玉环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的主要水系河道,河道全长约430m,红线宽36m。总投资约10000万元。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周边配套设施工程(四期)设计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规划范围内道路、给排水、河道驳坎、交通设施、景观及绿化、海绵城市、照明、弱电管网、供水管网、智慧路灯以及其它市政附属工程的所有设计内容;2)工程勘察(勘察成果满足设计要求);3)协助办理与设计成果相关的报审工作;4)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需协助招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同时也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相关报建配合、施工招标配合等;并承担工程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
2.3 方案补偿费用:本项目招标人不支付方案补偿费。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台州市有关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国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且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类(含园林景观类)的项目设计业绩。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道桥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yuhuan.gov.cn/col/col1651905/index.html)网站“乡镇(部门)自行交易信息”处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投标地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9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ew.yuhuan.gov.cn/Content/bmzb)“乡镇(部门)自行交易信息”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市芦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施小秋
电 话:13858626226 电 话:0576-87237908
附件信息1: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 附件信息2:数字产业园四期红线图.zip数字产业园四期红线图.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