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0 16: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连城县莲发大楼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8250801800729001
一、本工程“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均更改为:2022年01月25日上午8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均作相应的调整。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条更改为“3.4投标人2020年度末的企业净资产不少于1.2亿元(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三、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细则“四、详细评审”中“(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表”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下表: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表
序号 |
评分标准 |
备注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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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类似项目业绩 |
1.1投资类项目业绩 |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含发布当日)5年内投标人承接1项投资项目合同额不少于1.2亿元的业绩得分5分。本小项满分5分。 |
1、投标人应提供投资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2、承接业绩的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协议中的合同额为准; 3、投资业绩包括投资合作模式、BOT模式、PPP模式等可体现投标人投资项目的任何模式; 4、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投资业绩,只认可其作为联合体约定投融资方成员的业绩,合同不能体现投融资方成员须提供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 5、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考核联合体中牵头方业绩。 |
5 |
1.2施工业绩 |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含发布当日)5年内投标人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或在建的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单项合同不少于1.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得分4分。本小项满分4分。 |
1、“类似施工业绩”应同时附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第1种“类似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第2种“类似施工业绩”时间以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签发日期为准; 4、合同额以施工合同中的金额为准; 5、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施工业绩,只认可其作为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合同不能体现联合体牵头方的须提供业绩的联合体协议。 6、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考核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方成员的业绩。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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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资能力 |
2.1企业净资产 |
根据投标人的企业净资产额进行评分: (1)净资产<20亿元的不得分; (2)20亿元≤净资产<60亿元的得1分; (3)60亿元≤净资产<100亿元的得2分; (4)100亿元≤净资产的得4分。 本小项满分4分。 |
1、净资产以投标人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净资产额为准; 2、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考核联合体中牵头方。 |
4 |
2.2出资能力 |
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含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提供连续7个日历日存款额度进行评分: (1)存款额度<1亿元的不得分; (2)1亿元≤存款额度<3亿元的得1分; (3)3亿元≤存款额度<6亿元的得2分; (4)6亿元≤存款额度的得4分。 本小项满分4分。 |
1、提供投标人银行账户开户行(含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开具的存款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多个账户存款证明的,账户的存款时间段须满足相同连续7个日历日的要求,否则仅认定连续 7个日历日内的存款额; 3、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考核联合体中牵头方; 4、若提供外币存款的,按照投标截止日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转换为人民币。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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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授信额度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剩余额进行评分: (1)综合授信余额<2亿元的不得分; (2)2亿元≤综合授信余额<12亿元的得1分; (3)12亿元≤综合授信余额<22亿元的得2分; (4)22亿元≤综合授信余额的得4分。 本小项满分4分。 |
1、投标人提供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或授信证明); 2、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考核联合体中牵头方; 3、投标人可提供多个银行授信额度累计计算,授信额度需扣减掉已使用或被其它项目占用的授信额度,具体以授信证明材料为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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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综合实力 |
3.1施工资质 |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得2分;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得4分。 本小项满分4分。 |
1、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考核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方成员。 |
4 |
3.2管理体系认证 |
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其它不得分。本小项满分5分。 |
1、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3、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考核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方成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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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用等级 |
投标人的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等级的,得1分;投标人的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等级的,得2分;投标人的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等级的,得4分。 其它不得分。本小项满分4分。 |
1、应提供国内权威的评级机构提供的2020年或2021年的信用评级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考核联合体中牵头方。 3、权威机构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公布的2020年度7家信用评级机构,具体名称如下: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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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5 |
四、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均做相应的调整。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 标 人:福建永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 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