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本级集采】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房屋维修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80.9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96万元
招标联系人-15172131152
招标代理机构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胡京0712-35277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房屋维修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房屋维修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001202406001747_二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0665
3.项目名称: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房屋维修项目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80.961636 万元
6.最高限价(如有):80.961636 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本工程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且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1日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00 至12:00,下午12:01 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register)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9913-966。3.2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项目参与”并下载采购文件的。
4.售价: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房屋维修项目第二次: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8日 09:00:0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00:00(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00:00(北京时间)
2.地点:应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荆大道21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联系人:胡京;联系电话:0712-3527788;联系地址:应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荆大道219号(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5.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 号)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工商银行程凯13789953863,农商行陈奔18771684156,人民银行曹静13886393619,湖北银行李君19371577100,中国银行许刚13995868839,融兴村镇银行李勇13135621219,农业银行陈雨晖18186440363,邮政储蓄银行诸敏华18907293998,建设银行胡达峰18672297760,财政局采购管理股李琪0712-325333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应城市广场大道68号
联系方式:15172131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应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荆大道219号
    联系方式:0712-3527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京
    电   话:0712-3527788

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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