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8 10: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P3-P10页中:
(一)项目背景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城〔
从近几年推进情况来看,高新区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整体完成情况和示范项目数量都处于苏州前列,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还存在海绵城市建设认知上、多专业的相互协同上等优化改善空间,各地在海绵城市建设推进不均衡、缺乏精细化建设管理的问题仍然存在,距高品质海绵城市的目标也仍有较大的差距,为继续提升我区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成效,完善技术和监管体系,拟继续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团队指导我区海绵城市建设。
(二)服务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海绵二十条”要求,基于《高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完成年度考核任务,通过项目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从项目方案咨询、施工图论证、过程查验、竣工验收、示范项目申报等全流程管控建设项目,培育苏州市和江苏省优秀海绵城市示范项目,编制年度自评估报告,对重点典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及验收服务,对特殊项目进行方案指标校审并指导实施,开展海绵城市的宣传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费用清单详见附表。
1.
根据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任务要求,按照《高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
2.
通过项目管理系统的使用,完善从项目方案咨询、施工图论证、过程查验、竣工验收、示范项目申报等全流程管控项目,做好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专家库的管理。
3.
参与全区海绵建设项目的专项交底、过程指导和竣工验收,建立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过程查验管理方式,建立验收管理体系。
4.
做好全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查验工作,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结合现场指导,培育市级示范项目不少于
5.
根据住建部及省市年度要求,对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开展高新区海绵城市年度建设成效进行评估。按时填报省、市月报数据,跟踪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对接条块工作,完成年度海绵城市考核工作。
6.
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在市级及以上平台开展至少一次宣传报道,组织海绵城市培训
现调整为:
(一)项目背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
从近几年推进情况来看,高新区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整体完成情况和示范项目数量都处于苏州前列,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还存在海绵城市建设认知上、多专业的相互协同上等优化改善空间,各地在海绵城市建设推进不均衡、缺乏精细化建设管理的问题仍然存在,距高品质海绵城市的目标也仍有较大的差距,为继续提升我区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成效,完善技术和监管体系,拟继续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团队指导我区海绵城市建设。
(二)服务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1.
根据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任务要求,按照《高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
2.
规范使用区级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双重管控。做好新增项目及存量项目海绵城市全流程管控资料数字化归档;做好区级海绵城市专家库成员管理工作;协助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平台功能开发建设。
3.
参与全区海绵建设项目的专项交底、过程指导和竣工验收,建立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过程查验管理方式,建立验收管理体系。
4.
做好全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查验工作,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结合现场指导,培育市级示范项目不少于
5.
根据住建部及省市年度要求,对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开展高新区海绵城市年度建设成效进行评估。按时填报省、市月报数据,跟踪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对接条块工作,完成年度海绵城市考核工作。
6.
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在市级及以上平台开展至少一次宣传报道;组织海绵城市培训
2、原采购文件P17页中:
2.2合同价款的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按照服务进度及工作成效,由甲方分三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
(
(
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
现调整为:2.2 合同价款的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按照服务进度及工作成效,由甲方分三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
(
(
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
3、原采购公告中:6、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现调整为:6、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4、原采购公告中:现场解密时间:2024年1月
现调整为:现场解密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与此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地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地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阳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