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的补充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sg2024-n-c-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苏高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卞阳1381485151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8 10: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SG2024-N-C-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

首次公告日期:2024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P3-P10页中:

(一)项目背景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城〔2022375号)明确要求“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5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为下一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给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从近几年推进情况来看,高新区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整体完成情况和示范项目数量都处于苏州前列,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还存在海绵城市建设认知上、多专业的相互协同上等优化改善空间,各地在海绵城市建设推进不均衡、缺乏精细化建设管理的问题仍然存在,距高品质海绵城市的目标也仍有较大的差距,为继续提升我区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成效,完善技术和监管体系,拟继续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团队指导我区海绵城市建设。

(二)服务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海绵二十条”要求,基于《高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完成年度考核任务,通过项目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从项目方案咨询、施工图论证、过程查验、竣工验收、示范项目申报等全流程管控建设项目,培育苏州市和江苏省优秀海绵城市示范项目,编制年度自评估报告,对重点典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及验收服务,对特殊项目进行方案指标校审并指导实施,开展海绵城市的宣传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费用清单详见附表。

1.把控年度建设任务

根据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任务要求,按照《高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2025年建设目标要求,瞄准2024年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标率43%以上,梳理年度工作计划,并跟踪计划进度完成情况。

2.规范化建设项目信息管理

通过项目管理系统的使用,完善从项目方案咨询、施工图论证、过程查验、竣工验收、示范项目申报等全流程管控项目,做好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专家库的管理。

3.高效推进建设项目落实海绵城市理念

参与全区海绵建设项目的专项交底、过程指导和竣工验收,建立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过程查验管理方式,建立验收管理体系。

4.建设高品质海绵项目

做好全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查验工作,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结合现场指导,培育市级示范项目不少于6个。

5.年度考核评估及台账资料

根据住建部及省市年度要求,对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开展高新区海绵城市年度建设成效进行评估。按时填报省、市月报数据,跟踪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对接条块工作,完成年度海绵城市考核工作。

6.宣传培训及产业推广

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在市级及以上平台开展至少一次宣传报道,组织海绵城市培训1-2次。

现调整为:

(一)项目背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强化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城〔2022375号)明确要求2025年,城市建成区5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为下一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给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从近几年推进情况来看,高新区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整体完成情况和示范项目数量都处于苏州前列,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还存在海绵城市建设认知上、多专业的相互协同上等优化改善空间,各地在海绵城市建设推进不均衡、缺乏精细化建设管理的问题仍然存在,距高品质海绵城市的目标也仍有较大的差距,为继续提升我区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成效,完善技术和监管体系,拟继续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团队指导我区海绵城市建设。

(二)服务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海绵二十条要求,基于《高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完成年度考核任务,通过项目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从项目方案咨询、施工图论证、过程查验、竣工验收、示范项目申报等全流程管控建设项目,培育江苏省海绵城市优秀工程案例、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编制年度自评估报告,对重点典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及验收服务,对特殊项目进行方案指标校审并指导实施,开展海绵城市的宣传等。

1.把控年度建设任务

根据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任务要求,按照《高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2025年建设目标要求,瞄准2024年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标率43%以上,梳理年度工作计划,并跟踪计划进度完成情况。

2.实现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规范使用区级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双重管控。做好新增项目及存量项目海绵城市全流程管控资料数字化归档;做好区级海绵城市专家库成员管理工作;协助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平台功能开发建设。

3.高效推进建设项目落实海绵城市理念

参与全区海绵建设项目的专项交底、过程指导和竣工验收,建立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过程查验管理方式,建立验收管理体系。

4.建设高品质海绵项目

做好全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查验工作,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结合现场指导,培育市级示范项目不少于6个。

5.年度考核评估及台账资料

根据住建部及省市年度要求,对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开展高新区海绵城市年度建设成效进行评估。按时填报省、市月报数据,跟踪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对接条块工作,完成年度海绵城市考核工作。

6.宣传培训及产业推广

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在市级及以上平台开展至少一次宣传报道;组织海绵城市培训1-2次;协助推进海绵城市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2、原采购文件P17页中:

2.2合同价款的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按照服务进度及工作成效,由甲方分三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预付款;

2)服务期满半年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

3) 服务期满后,参考高新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水平,根据最终服务成效支付至结算价(结算价=合同总额-违约金),违约金根据违约责任扣除。

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

现调整为:2.2 合同价款的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按照服务进度及工作成效,由甲方分三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5% 的预付款;

2)服务期满半年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

3) 服务期满后,参考高新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水平,根据最终服务成效支付至结算价(结算价=合同总额-违约金),违约金根据违约责任扣除。

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

3、原采购公告中:6、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115日(北京时间)

现调整为:6、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125日(北京时间)

4、原采购公告中:现场解密时间:2024119 日下午13:30分。开标时间:20241 月19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

现调整为:现场解密时间:2024129 日上午09:30。开标时间:20241 29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1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与此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址:苏州高新区           

联系方式: 68750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建苏高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B12楼          

联系方式:13814851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阳

电   话:1381485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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