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044万元
招标联系人魏佳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祁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项目2.1期,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祁发改基字[2020]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费约为21044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争取中央资金和自筹。
1.2选取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祁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项目2.1期;
1.2.2建设地点:祁阳县潘市镇;
1.2.3项目基本情况:在祁阳市潘市镇董家埠村新建水厂,供水规模 6 万立方米/天,在湘江左岸新建取水泵房和头部输水管道 270 米双管;新建格栅配水池 1 座、絮凝淀接触消毒清水池 2 座、气水反冲洗砂滤池 1 座、吸水井及送水泵房 1 座、加药间 1 座、回用水池及排泥水池 1 座、变配电间1 座等水处理构筑物及配送水设施;新建远距离加压补氯配水泵站 6 座,局部加压无负压泵站 13 处;新建输配水到村主干管道约 482.94 千米。预计工程费约为21044万元。(项目最终投资额度以项目通过财政评审后的预算金额为准)。
1.3选取范围:祁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项目2.1期的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
2.资格要求
2.1在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了信息登记。
2.2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及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2.3企业近5年(选取截止时间前60个月)成功实施过1个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业绩;
2.4自愿按《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格式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取活动。
2.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参与选取活动。
3.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选取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区间为9.05万元(其中,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为7.99万元,监理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06万元)至10.05万元(其中,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99万元,监理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06万元),比选人应当在该范围内进行报价。
4.选取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5.公告期限
5.1有比选意愿者,请于2023年 11月 3日起前往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203办公室现场报名参加选取活动并获取比选文件。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选取时间为 2023 年 11月 8  日下午15时 00 分。请竟选人在选取截止时间前到祁阳市行政审批局6楼一开标室参加比选,并递交纸质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选取人: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市浯溪中路175号
联系人:魏佳艳
电 话:1387460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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