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东院带教诊室装修改造工程(重招3)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山大学附属附属口腔医院招标采购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5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KQ2022JJ013-3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东院带教诊室装修改造工程(重招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27096.94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27096.94元。
采购需求: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东院带教诊室装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东院带教诊室装修改造工程(重招3)
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3号
建设规模: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东院带教诊室装修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包含原饰面拆除、装饰装修、水电气空调消防管道安装及台柜安装、精开荒,不包括空调、沙发、牙椅、桌椅等家具设备采购,详见图纸及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内外关系协调沟通、包组织实施和资料整理、包施工范围内的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等,总价包干、措施费项目包干(含因配合医教研工作而引起的施工降效、设备家具二次搬运、成品保护或夜间、节假日施工等产生的费用,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自招标单位发出开工通知后10日历天(含二次深化设计及确认时间)内完成。施工单位提交合理施工组织方案并严格落实执行。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路二楼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招标采购科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9:30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路二楼招标采购科。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 5日9:30
地点:建设三马路二楼会议室(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后勤保障部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及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异议受理部门: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异议受理电话:020-8380280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路9号二楼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日期: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