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1.1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大港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工1338807116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5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2024-2025年度防腐涂料助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防腐涂料助剂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该项目全部由招标人出资,项目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防腐涂料助剂的定商定价年度框架招标,满足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的生产需要。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及预估金额:含有氟碳改性聚丙烯酸酯流平剂等14种防腐涂料助剂(AFCONA助剂同级别产品),预估数量20吨,预估金额331.13万元(含13%增值税、运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1

氟碳改性聚丙烯酸酯流平剂

AFCONA PL192或同级别产品

2

表面活性剂改性磷酸酯聚合物润湿分散剂

AFCONA 5251或同级别产品

3

烷烃改性有机硅聚合物流平剂

AFCONA 3252或同级别产品

4

氟碳改性聚丙烯酸酯流平剂

AFCONA 3777或同级别产品

5

高分子量不饱和羧酸和高相容性有机改性聚硅氧烷润湿分散剂

AFCONA 5065或同级别产品

6

氟碳改性聚丙烯酸酯高聚物流平剂

AFCONA 3750或同级别产品

7

改性聚氨酯高聚物分散剂

AFCONA 4060或同级别产品

8

有机改性的聚硅氧烷

AFCONA 3239或同级别产品

9

不含有机硅的聚合物型消泡剂

AFCONA 2720或同级别产品

10

氟碳改性含有机硅的消泡剂

AFCONA 2035或同级别产品

11

聚醚改性聚硅氧烷底材润湿剂

AFCONA 3593或同级别产品

12

有机改性聚二甲基硅氧烷结构的水性消泡剂

AFCONA 2507或同级别产品

13

含消泡颗粒的有机硅消泡剂

AFCONA2620-85D1或同级别产品

14

含酸性端基的嵌段聚合物降粘剂

AFCONA7520或同级别产品


2.4 供货周期及交货时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分批供货,每批货物交货时间自订单之日起5日内。
2.5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2.7 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注:供应商应提供检测报告(制造商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均可),检测报告应包含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的全部指标。
表中加“*”部分为关键技术指标,不可偏离;未加“*”部分为非关键指标,可以偏离。
2.8 样品检测:
(1)供货商在招标文件停售之日起5日内(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5日17:00分)将样品及检测报告(制造商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均可,检测报告必须包含“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的每一项;检测报告留存大港招标中心作为评标时评定供货商投标的货物是否与样品一致的依据)寄达大港油田公司招标中心,每种样品数量不少于1公斤,大港招标中心将样品重新编号后寄达招标人进行盲样检测(检测报告复印件同时寄达),由招标人进行样品检测,若检测不合格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人。供货商投标的货物须与样品保持一致,若招标人未收到供货商提供的样品或投标的货物与样品不一致将被否决废标。招标人从收到样品到出具检测报告需要15日的时间。邮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招标中心;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388071163。逾期未寄送样品则视为自动放弃。样品与涂料的配伍性试验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2)供应商保证对所提供货物提供保修或保换。质量保修期为招标人验收合格后1年。
(3)中标供应商供货期间若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则取消供货资格,终止合同。
2.9 环保要求:
(1)盛装原材料的包装要完整、不得有破损,并充分考虑环保因素。尽量使用易降解的包装物。
(2)提供货物时,要提供货物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含使用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
(3)运输和储存货物的过程要防止泄露、防治污染、注意安全装卸。
(4)危化品运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5)危化品产品标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10其他说明:
(1)按订单逐笔结算,每批货到验收合格两个月支付该批货物货款,付款前卖方向买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订单价格确定方式:
订单价格=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
投标人报价确定后不可更改。
(3)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向招标人方提交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于合同履行结束后退还。
(4)为保障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生产需求,采取框架采购协议,执行协议项下订单操作的采购方式,分批次进货。每批次交货时间为下达采购订单后5日内。
(5)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每次采购该物资时按照合同约定计价方式向供应商下达订单。供应商依据订单的数量、单价、交货时间等组织供货,订单和签收单作为收货和结算依据。
(6)验收方式:
① 供应商移交货物时,招标人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样,按照技术质量要求中的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各项技术指标不低于指标要求。产品合格,招标人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如检测不合格,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对货物进行无偿更换或退货,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② 供货商应随货物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③ 供应商移交的货物保证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一致,若不一致将取消供货资格并做违约处理。
(7)货物产品包装符合《产品包装标识标注规定》及相关规定。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原制造商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或贸易商同时投标时,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分支机构的产品视为制造商的产品。
(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不具有中国石油集团物资供应商准入证或准入产品不涵盖的可以参加招标,须在中标后及时办理准入证方能签订合同。投标人提供中标后及时办理准入证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本次招标物资含危险化学品,制造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品种和许可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的危险化学品,制造商应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代理商和贸易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危险化学产品,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5)本次招标物资含危险化学品,投标人自行负责运输的,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他方运输的,应与危化品类物流运输企业签订长期的委托运输合同。
3.2.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① 若0<投标人累计失信分<8分,将投标人失信分折算为失信扣分折算为失信加价,对投标人报价进行加价,计入评标价格。计算公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②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③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2.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投标人的行政处罚,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2)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资信记录和完税情况良好,无履行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上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 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 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25928052、2596639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3月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3.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张工 邮箱:2872584083@qq.com
电 话:022- 25911750 手机:133880711630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意见与建议:022-25977051
2024年1月26日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使用普通话说出:"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