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肠内制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357.00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ll-202310068
预算金额4357.00元
招标联系人王黎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立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峰176088025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7
公告正文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肠内制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NLL-20231006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肠内制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357.00 元(单项单价合计最高限价),本次采购只 采用单项单价,各单项单价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最高限价,招标人为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 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357.00 元(单项单价合计最高限价),本次采购只采用单项单价,各单项单价 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最高限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肠内制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肠内制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3 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财 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 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供应商提供上述四项材料其中之一 均有效,对于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同时提供基本账 户开户证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01 月 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
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 款证明,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磋商申请人为代理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并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内);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标前由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人承诺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及近一年内法 定代表人无违规违纪情况(提供承诺函);
3.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磋商申请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原件);
3.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或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学海路瀛洲河畔三期一幢二层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学海路瀛洲河畔三期一幢二层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单价乘以实际用量进行结算,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 签,一年一评价,服务期内,如遇国家、省、 州政策调整,则由医院、配送企业双方按新 行政策协商解决,医院每年将对中标企业进行考核、评价,履约考评不合格,医院有权解除 与成交企业签订的合同。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邮箱或现场获取。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每天 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资格 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①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资料前来现场(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 1222 号国际友联 15 楼 1507 室)或将以上 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ynll-20200122@foxmail.com)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 不符或不齐全的将被拒绝。
3、售价:400 元/份。
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 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 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
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
5、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滴水苗城 联 系 人:王黎
电 话:1390873971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立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 1222 号国际友联 15 楼 1507 室 联 系 人: 高峰、段文
电 话: 17608802533
电子邮件: ynll-20200122@foxmail.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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