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人民路办公楼油机房 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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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人民路办公楼油机房消防改造项目,已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委托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施工能力且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前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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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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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人民路办公楼油机房消防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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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编号:CLIC.WLMQ-2022-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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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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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共1包,相关采购需求详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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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名称 |
采购需求 |
备注 |
001 |
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人民路办公楼油机房消防改造项目 |
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遗文件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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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预算金额:383639.44元 3.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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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付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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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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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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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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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须是进疆备案登记册中备案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预中标项目、中标项目、在建项目”,且提供近三个月公司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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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期间至少3个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类似项目单项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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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组配备人员需具备一名施工员、一名安全员、一名材料员、一名质检员、一名资料员,共计5人,且证书齐全,并提供近三个月公司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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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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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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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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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近三年被列入中国人寿供应商黑名单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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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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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项目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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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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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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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层商业办公6号房 售价:¥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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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22年11月7日10时30分至2022年11月7日11时00分 2.投标截至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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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投标时需携带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2份(1份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1份在投标现场提供)。 2. 按包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数据包。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投标文件数据包”字样。 3. 按包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正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首页显著位置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全称。 4.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5. 开标一览表正本(两份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现场提供;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同时提供)。(按包提供) 6. 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加盖公章的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或银行开具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原件需单独密封并在投标现场提供,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复印件)。(按包开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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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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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层商业办公6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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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以上若有变更招标人会通过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发布相关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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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76号 联系人:马志斌 联系方式:0991-752120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波 联系方式:13095020653 邮箱:1667846826@qq.com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层商业办公6号房 十一、集中采购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田洁 联系方式:0991-7521215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76号 十二、其他 由于疫情管控,投标单位可进行线上报名。 1、投标单位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近三个月公司社保证明材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相关业绩合同的关键页或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双方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的还需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等能证明单个项目合同金额的凭证材料,时限以签订合同或框架合同日期为准)、项目组配备人员的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的资格证书及近三个月公司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关网页打印件等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1667846826@qq.com,并以电话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 2、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函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 3、乌鲁木齐市全面复工复产后5日内,投标单位需要将上述证书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层商业办公6号房)进行审核,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如招标公司未能审核通过或者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料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