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信息安全训教一体化平台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35.3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g-2021122400972
预算金额35.3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JZ-20211224009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孔明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信息安全训教一体化平台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11224009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信息安全训教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 教学专用仪器1、硬件要求:(1)标准x86服务器架构,2U主机箱,机架式。(2)千兆电口≥2个。(3)CPU≥2颗Intel Xeon Silver 4110(主频2.1Hz)八核处理器。(4)内存≥128GB。(5)硬盘≥1个2TB SSD固态硬盘。2、基本要求(1) 平台操作界面基于“教学+实训”设计理念开发,便于学生学习和实训操作,简洁易用,快捷高效,让所有时间都用在学习上。(2)系统平台采用B/S架构可搭建在实训室内的私有云,也可搭建到公有云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提供软实力。(3)实训课程完全覆盖职业院校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课程大纲,全面深入的解析技能点,配套视频讲解、实训手册和实训环境,让学员在充分理解后亲自动手实训实操,通过实践掌握相关技能点的运用。(4)学生账户登录后主页列举平台的相关课程,点击进入即可实训学习,可以通过分类筛选出要实训的课程。(5)每门课程内容按技术技能点分为一个一个的小节,便于深入学习。同时提供课程讨论、课程笔记、和针对课程的用户评价等模块。(6)学生可以针对每门课或某个技术点进行平台内交流讨论,促进学生对技术技能的理解和掌握。(7)每节课程由教学视频、实训手册、实训环境组成,全方位的提供技能解析,提升教学质量。(8)管理后台可以监控管理用户在线情况、课程讨论热点、课程学习情况进行时时查看,从而掌握学生学习情况。3、平台功能要求:(1)采用B/S架构设计,通过WEB网页进行访问操作。(2)平台用户分为普通用户、管理员等角色,所有用户实现单点登陆。(3)学生账户登录后展现所有在线课程可按类别搜索课程。(4)每门课程主页显示用户的学习进度,课程内容按小节分类显示。(5)每门课程有独立的讨论区,独立的学习记录,并提供学习记录的汇总功能。(6)每节课程的教学资源包括视频讲解、实训文档、实训环境等模块。(7)具备实训计时功能,倒计时释放实训虚拟机资源,支持虚拟机环境的重置。(8)具备申请直连IP功能,实现平台内部虚拟机与外部网络互联,可以修改虚拟机外联IP地址段以及VlanID号。(9)实训环境可以通过远程桌面mstsc或SSH登录操作。(10)能够图形化展示当前系统状态包括系统的整体使用状态,用户数,当前课程数。(11)能够对平台课程使用数据进行统计以及排名,并通过图形化界面呈现。(12)具备用户管理功能,能够查询用户,修改用户信息,重置密码,能够实现通过excel模板批量导入用户,支持对用户修改的批量操作。(13)支持20个用户同时在线实训操作,并发实训虚拟机环境20个。(14)本地平台可远程接入公有云管理中心,由远程技术人员维护管理。(15)满足中职“网络信息安全”专业的专业教学需求,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其它详细参数附后】1353200
 合计金额小写: 3532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伍万叁仟贰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产商名称

单价

数量

合计

1

信息安全训教一体化平台

华科创想

LY-STC2000

北京华科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353200

1

3532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且安装调试合格。


3.2 履行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55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6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剩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 (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湾子支行(湖南孔明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43150188801300034155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项目整体质保期壹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

6.1.1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6.1.2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2甲方义务

6.2.1 及时、足额、依约支付合同款项。

6.2.2 按时进行签收、验收乙方提供的货物,并及时签发《政府采购验收单》给乙方。

6.3乙方权利

乙方有依约获得足额货款的权利。

6.4乙方义务

6.4.1保证

6.4.1.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6.4.1.2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4.1.3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4.1.4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1 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按时交付部分产品款项1%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该笔违约金。

7.2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未及时整改,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按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7.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的,每逾期一天,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部分的逾期利息。

7.4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合同解除通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且收回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利息。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4月28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中路607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98号长房天翼未来城8栋1010房
法定代理人: 罗伟光 法定代理人: 康发伦
委托代理人: 范杜铨 委托代理人: 康发伦
电话: 0731-88692317 电话: 15387482017
传真: 0731-8869231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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