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项目智慧交通工程监理(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301000001003066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柳亚宁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威177360227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项目智慧交通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30100000100306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项目智慧交通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 石行审投资【2022】47号、石行审投资[2022]123 号、石行审投资〔2022〕150号、石行审投资【2022】204号、石行审投资【2022】276号批准建设,其中初步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石行审交批【2022】6号、石行审投资[2022]161 号、石行审交批【2022】11号、石行审投资【2022】238号、石行审投资【2023】24号批准,招标方案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石家庄市
2.2建设规模: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项目北起石家庄北收费站、南至石家庄南收费站,长约35.4公里,项目分为石家庄市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工程、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城区节点市政化改造工程、石家庄市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石家庄市复兴大街涉铁涉渠段市政化改造工程。智慧交通工程主要包括交通运行突发事件检测子系统、道路病害检测子系统、桥梁结构监测子系统、数字路口子系统 、环境监测及准全天候出行保障子系统、伴随式信息服务、AR高点监控子系统、大型车辆右转不停车抓拍子系统、电动自行车管控子系统、鸣笛抓拍子系统、应急指挥调度及智慧综合管理平台(监控分中心硬件设施、智慧综合管理平台)、基础支撑系统。
2.3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系统建设期 4个月,试运营期8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即36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系统开发、设备采购、系统调试、试运行、交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缺陷责任期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监理工作。本工程分为1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3.1.2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0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不项目得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3日星期四 00:00至2023年7月3日 8:59,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查看本项目有无澄清、补遗和修改,网上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招标人将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处联系(电话:0311-89868327)。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公告5.3款修改为:逾期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请各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注册后绑定企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标、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
(2)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在“招标项目”处查找到本项目,然后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后缀为:*.HBZ)及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
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和制作投标文件。
(3)投标人按照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等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等事宜。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并使用此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
(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但必须在开标前进行远程开标电脑环境部署,然后在开标规定时间对已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HBT)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等。投标人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及电子开评标的其他操作,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咨询电话:0311-88033772。
(6)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环节的操作流程,如:《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等有关电子投标、开评标业务手册、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投标人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参阅相关的操作手册、操作说明等资料。
(7)监理单位技术建议书(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88号公交大厦8楼
邮 编:050000
联系人:柳亚宁、安杰欣
电 话:0311-87261819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050081
电 话:17736022787
传 真:0311-83086848
联系人:郝威、毕冬青
监督部门: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00号
监督电话:0311-87839500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1.投标人的得分=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技术建议书中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招标文件如下:
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项目智慧交通工程监理(二次).HBZ
招标编号:S130100000100306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项目智慧交通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 石行审投资【2022】47号、石行审投资[2022]123 号、石行审投资〔2022〕150号、石行审投资【2022】204号、石行审投资【2022】276号批准建设,其中初步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石行审交批【2022】6号、石行审投资[2022]161 号、石行审交批【2022】11号、石行审投资【2022】238号、石行审投资【2023】24号批准,招标方案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石家庄市
2.2建设规模: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项目北起石家庄北收费站、南至石家庄南收费站,长约35.4公里,项目分为石家庄市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工程、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城区节点市政化改造工程、石家庄市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石家庄市复兴大街涉铁涉渠段市政化改造工程。智慧交通工程主要包括交通运行突发事件检测子系统、道路病害检测子系统、桥梁结构监测子系统、数字路口子系统 、环境监测及准全天候出行保障子系统、伴随式信息服务、AR高点监控子系统、大型车辆右转不停车抓拍子系统、电动自行车管控子系统、鸣笛抓拍子系统、应急指挥调度及智慧综合管理平台(监控分中心硬件设施、智慧综合管理平台)、基础支撑系统。
2.3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系统建设期 4个月,试运营期8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即36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系统开发、设备采购、系统调试、试运行、交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缺陷责任期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监理工作。本工程分为1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3.1.2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0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不项目得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3日星期四 00:00至2023年7月3日 8:59,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查看本项目有无澄清、补遗和修改,网上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招标人将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处联系(电话:0311-89868327)。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公告5.3款修改为:逾期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请各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注册后绑定企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标、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
(2)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在“招标项目”处查找到本项目,然后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后缀为:*.HBZ)及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
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和制作投标文件。
(3)投标人按照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等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等事宜。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并使用此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
(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但必须在开标前进行远程开标电脑环境部署,然后在开标规定时间对已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HBT)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等。投标人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及电子开评标的其他操作,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咨询电话:0311-88033772。
(6)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环节的操作流程,如:《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770)》、《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等有关电子投标、开评标业务手册、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投标人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参阅相关的操作手册、操作说明等资料。
(7)监理单位技术建议书(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88号公交大厦8楼
邮 编:050000
联系人:柳亚宁、安杰欣
电 话:0311-87261819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050081
电 话:17736022787
传 真:0311-83086848
联系人:郝威、毕冬青
监督部门: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00号
监督电话:0311-87839500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 资质要求 |
法人资格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公路信息化工程监理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一年(2022年6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公路监理合同被解除。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高级工程师;近五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公路信息化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以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则以第一个信封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最多的优先。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目标、监理服务期限;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技术部分编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要求。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各项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不低于监理服务费用总额的5%。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其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50分 主要人员:15分 业绩:20分 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
3.6.1 | 信息 核查 | 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上述全部截图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评分标准 | ||
2.2.4(1) | 技术 建议书 (50分) | 监理大纲和措施 (42分) | 质量控制目标及措施(7分) | 质量控制的目标、质量控制方法与手段、质量控制措施,内容齐全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5.6-7分; 质量控制的目标、质量控制方法与手段、质量控制措施,内容齐全措施合理,可行,得4.2-5.6分; 质量控制的目标、质量控制方法与手段、质量控制措施,内容齐全措施一般,得4.2分; | |
进度控制目标及措施(7分) | 进度控制的目标、进度控制方法与手段、进度控制措施,内容齐全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5.6-7分; 进度控制的目标、进度控制方法与手段、进度控制措施,内容齐全措施合理,可行,得4.2-5.6分; 进度控制的目标、进度控制方法与手段、进度控制措施,内容齐全措施一般,得4.2分; | ||||
投资控制目标及措施(7分) | 投资控制的目标、投资控制方法、投资控制措施,内容齐全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完善 ,得5.6-7分; 投资控制的目标、投资控制方法、投资控制措施,内容齐全措施合理,可行得4.2-5.6分; 投资控制的目标、投资控制方法、投资控制措施,内容齐全措施一般,得4.2分; | ||||
合同信息管理措施(7分) | 合同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信息管理措施,内容齐全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完善,得5.6-7分; 合同管理措施、文档及信息管理措施,信息管理措施,内容齐全措施合理,可行,得4.2-5.6分; 合同管理措施、文档及信息管理措施,信息管理措施,内容齐全措施一般得4.2分; | ||||
协调方法和措施(7分) | 组织协调的目标、组织协调的方法、组织协调措施,内容齐全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完善,得5.6-7分; 组织协调的目标、组织协调的方法、组织协调措施,内容齐全措施合理,可行,得4.2-5.6分; 组织协调的目标、组织协调的方法、组织协调措施,内容齐全措施一般,得4.2分; | ||||
安全控制目标及措施(7分) | 安全控制的目标、信息安全控制方法、安全控制施,内容齐全措施完善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5.6-7分; 安全控制的目标、信息安全控制方法、安全控制施,内容齐全措施合理,可行,得4.2-5.6分; 安全控制的目标、信息安全控制方法、安全控制施,内容齐全措施一般,得4.2分; | ||||
重点、难点问题监理措施(8分) | 监理重点、难点及控制措,软件工程监理重点、难点的分析及措施,针对本项目难点的监理措施,内容齐全完善,重点把握准确;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6.4-8分; 监理重点、难点及控制措,软件工程监理重点、难点的分析及措施,针对本项目难点的监理措施,内容齐全完善,重点把握较准确;措施合理,可行,得4.8-6.4分; 监理重点、难点及控制措,软件工程监理重点、难点的分析及措施,针对本项目难点的监理措施,内容齐全完善,重点把握一般;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4.8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15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15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要求,得15分; | ||
2.2.4 (3) | 评标价 (10分) | 评标价 (10分) |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以其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价为依据进行计算。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4) | 其他因素 (20分) | 业绩 (20分) | 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得20分; | ||
信誉 (5分) | 信誉(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5分 |
注:1.投标人的得分=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技术建议书中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招标文件如下:
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项目智慧交通工程监理(二次).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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