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碁镇大龙岐山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9天
金额
3165.9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9-440113-04-01-950906
预算金额3165.91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丘工020-8489222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9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石碁镇大龙岐山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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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石碁镇大龙岐山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113-04-01-950906 | ||
投资项目名称 | 石碁镇大龙岐山社区微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石碁镇大龙岐山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石碁镇大龙岐山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富怡一区、富怡二区、龙基花园、荔新苑、荔新小苑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市财政补贴资金及区专项债券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改造范围用地面积约111456平方米,改造范围内总建筑面积172714平方米,涉及荔新苑、荔新小苑、龙基花园、富怡一区、富怡二区等5个小区,共计162梯,1982户。本次老旧小区微改造内容共21项,其中基础类共 13 项,完善类共 8 项。具体工程量如下:(1)基础类。楼栋“三线”162梯;更换楼栋消防设施1341套;更换化粪池162座;无障碍坡道修复162处;楼梯增加扶手1341处;增设消防车道标识920㎡;更换室外消防设施3项;沥青道路铺装改造38953.93㎡;透水砖地面铺装11298㎡;更换破损管网2410m;新增监控设施127套;修缮围墙943㎡;三线整治9937.5m。(2)完善类。新增照明设施200套;小区绿化改造8080㎡;小区公共空间改造4666.67㎡;小区主入口改造6处;更换小区入口铁门17处;新增非机动车泊位钢结构遮阳板300㎡;增设信息宣传栏16处;建设海绵城市设施 20000㎡等。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要求,承包石碁镇大龙岐山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内容,承包方需按发包人要求施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设计图纸有调整时,必须服从建设方要求调整,招投标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具体以招标图纸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24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31659105.6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适用于独立投标或联合体主办方)》和《投标人声明(适用于联合体成员方)》(若为联合体投标,成员方需提供;若为独立投标人,无需提供)。 9、(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无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1-19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09 1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09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2-09 10:00:00 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岐山南路8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丘工 | 联系电话 | 020-84856322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富石路315号4梯717-722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谭工 | 联系电话 | 020-8478860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4892221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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