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拍卖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4月14日10时起至2024年4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qindex/10603/rm_qindex.shtml,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晋LVS635的大众牌车辆
车牌号为晋LVS635的大众牌车辆,车牌号码为晋LVS635,本次拍卖不含车牌。据《机动车询价报告书显示》:标的物车身为黑,厂牌型号为大众牌FV7187BBDBG,证载发动机号为D24641,注册登记日期为2018年10月22日,表征里程45350km,燃料种类:汽油,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核定载客:5人;标的物车身多处钣金修复、擦挂划痕,前挡风玻璃裂纹,左前叶子板、右后叶子板凹陷变形,尾门未能开启检查;发动机舱积尘、发动机渗油;驾舱脏乱,内饰磨损;车辆无钥匙,未能启动;路试检查:未能进行检测;底盘检查:未能进行检测。该标的物现停放在重庆市黔江区舟北货运停车场内。
注:拍卖公告中提供的照片及视频仅作参考,不做最终交付依据。具体车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据八方拍公司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车辆停放地在重庆市黔江区舟北货运停车场,停车费收费标准:小型车:8元/天,大型车:13元/天,超大型车:20元/天(<13米)、25元/天(≧13米)。从诉讼立案日起计算停车费用,停车费欠费以停车场管理处核算为准。未了解到违章欠费情况,实际违章罚款情况以车管所认定为准。若成交后有违章罚款、停车费及其它欠费未处理,请买受人自行承担处理。
评估价:6万元,起拍价:6万元,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八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八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八方拍免费咨询、预约电话:400-963-5366或登陆www.bafangpai.cn自助预约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七、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违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停车费、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开拍前7日内向本院申请确认。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汇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01323700000000814472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entered_9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暂缓拍卖或撤回拍卖。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八方拍电话:400-963-5366
八方拍官方网站:www.bafangpai.cn
八方拍微信公众号:bafangpai
承办法官咨询电话:徐法官 023-79257524
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
法院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
拍卖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23-63088881转1
附:1、机动车询价报告书;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