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航2023-2024年度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dhk-zhbz-xj-2023-02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鹏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对2023-2024年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废弃物处置项目以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1.项目编号:QDHK-ZHBZ-XJ-2023-0213
2.项目名称:2023-2024年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废弃物处置项目
3.项目内容:
根据青航机务工程部危险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废弃物处置需求,采购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对青航机务工程部维修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废弃物定期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废化学品、废油、废座椅套地毯、废传感器等四类物资的回收处置服务工作。项目期内废旧物资总量约36吨,以实际需求为准,据实结算。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第一标段:废化学品
第二标段:废油,
第三标段:废座椅套地毯、废传感器。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参加包1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4.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4.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4.1.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2】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4.1.4被列入青岛航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4.1.5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0年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扫描件1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4.1.6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山东省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处置范围包含:HW49(900-999-49)。
4.1.7供应商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货物运营许可证单位签订委托合同,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应标段回收物资的要求;
4.2参加包2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4.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4.2.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4.2.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2】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4.2.4被列入青岛航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4.2.5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0年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扫描件1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4.2.6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山东省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处置范围包含:HW08(900-249-08)。
4.2.7供应商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货物运营许可证单位签订委托合同,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应标段回收物资的要求;
4.3参加包3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4.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4.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4.3.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2】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4.3.4被列入青岛航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4.3.5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0年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扫描件1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5.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招标公告栏发布。
6.询价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官网”,选择询价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询价。(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6.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www.qdairlines.com/
6.3未按规定获取的询价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7.1时间:2023年3月9日16时30止。
7.2地点:青岛胶州金航十二路8号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616办公室。
8.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23年3月10日14时30分。
8.2地点:青岛胶州金航十二路8号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617会议室。
9.联系方式
9.1采 购 人: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532-66181167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金航十二路8号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电子邮箱:lipeng3@qdairlines.com
 
 附件: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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