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泉州市泉港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环境监测仪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具备资格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
一、招标编号:GWCG2010-507 |
二、采购单位:泉州市泉港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电话:0595-87971202 |
三、项目名称:环境监测仪器 |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五、采购项目及数量: 微电脑烟尘采样分析仪、便携式精密烟气分析仪等,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2、投标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1年1月4日,登陆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gjy.gov.cn)“标书下载” 栏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每份标书支付100元人民币,直接从话费扣除,一部移动手机号码只能购买一份标书,由于技术上的原因,目前只能使用中国移动的号码来购买标书。投标人购买后,应打印支付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张支付凭证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凭证,该凭证为投标报名的依据,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开标时交易中心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支付凭证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投标人若伪造支付凭证,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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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管办开标室一。 |
十、凡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联系。 |
十一、项目经办人:
电话:0595-22287179、22757178 传真:0595-22208178 |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市鲤城支行 帐号:13 510 101 040 008 079 联系地址:泉州市温陵路中段聚融大厦503室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