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金额
5921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1-420550-89-01-254370
预算金额59217万元
招标公司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柯晓鹤0717-62160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冬梅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已由宜昌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企业备案投资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11-420550-89-01-25437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规模:土建7万m3/d;设备安装分期实施,近期3.5万m3/d、远期3.5万m3/d)及厂外进水压力管道工程。投资额:暂定59217万元。
2.2建设地点:高新区白洋工业园临港大道南侧。
2.3招标范围: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1)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负责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三控两管 一协调一履职”监理工作;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
2.4履约期限:(1)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保修期满。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完成之日止。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各项工作及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的建设目标。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11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5人);[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监理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不再承担其它工程项目监理任务;(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造价咨询人员须上传2022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的监理类“市政公用工程类或综合类”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9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3月17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港窑路39-6号
联 系 人:柯晓鹤
联系电话:0717-6216023
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周冬梅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日 期:2023年3月17日
本招标项目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已由宜昌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企业备案投资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11-420550-89-01-25437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规模:土建7万m3/d;设备安装分期实施,近期3.5万m3/d、远期3.5万m3/d)及厂外进水压力管道工程。投资额:暂定59217万元。
2.2建设地点:高新区白洋工业园临港大道南侧。
2.3招标范围: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1)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负责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三控两管 一协调一履职”监理工作;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
2.4履约期限:(1)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保修期满。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完成之日止。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各项工作及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的建设目标。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11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5人);[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监理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不再承担其它工程项目监理任务;(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造价咨询人员须上传2022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的监理类“市政公用工程类或综合类”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9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3月17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港窑路39-6号
联 系 人:柯晓鹤
联系电话:0717-6216023
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周冬梅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日 期: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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