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7月(第二批)询价成交公告
金额
8.7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34202021000248
预算金额8.7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834-2169776
中标公司西昌市吉祥家具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西昌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新大尚欧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凉山友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鑫恒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西昌市新宇办公设备有限公司8.7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西昌四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凉山州安亿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西昌协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凉山州吉泰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 |||
5134202021000248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7月(第二批)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包一:凉山州安亿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包二:四川鑫恒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三:西昌协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包五:西昌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包九:西昌市新宇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包十一:西昌四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包十二:凉山友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包十四:西昌市吉祥家具商贸有限公司、包十五:四川新大尚欧实业有限公司、包十六:凉山州吉泰商贸有限公司、包十七:西昌市新宇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西昌市长安东路84号1幢1单元2-3号、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滨河路新市场2号4幢2单元308号、西昌市三岔口南路71号、西昌市胜利路12号、西昌市胜利北路89号、西昌市马水河街6号、西昌市龙眼井街192号A幢1单元4层1号、西昌市航天路蓝天家具城、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昌平建材市场小区2幢2单元6层604号(仅作办公使用)、西昌市胜利南路4-5幢1层3号、西昌市胜利北路89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1486125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包一:凉山州安亿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立思辰 CA5500DN等 62500元;包二:四川鑫恒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临沂普乐文化 528000元;包三:西昌协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奔图 CP2515DN,广州视臻MAXUB(AB86CA)等 105120元;包五:西昌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强力巨彩Q2.5等 69489元;包九:西昌市新宇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震旦AS209UD 43800元、包十一:西昌四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浪潮英政CE3000F 30000元、包十二:凉山友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擎云W515等 18680元、包十四:西昌市吉祥家具商贸有限公司 派格P-N6V181等 98150元、包十五:四川新大尚欧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合光电 P4等 149156元、包十六:凉山州吉泰商贸有限公司 海尔KFR-72LW/25KDA81U1等 293560元、包十七:西昌市新宇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理想之星HiplusA3、A4 广州科密9925等 87670元。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林慎康、陈静、杨雅茹(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无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包四、六、七、八、十、十三由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
地址: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详见询价通知书;联系电话:详见询价通知书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凉山州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34-216977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电话: | 0834-2169776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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